本报湘潭讯 前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被告席上的颜某一脸悔意,与颜某一道受审的还有他的两名女下属张某和杨某。
颜某今年35岁,原是湘潭湘运客运分公司职工,中专文化。2009年7月,颜某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湘潭交通顺时针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并利用自己的人脉招揽了30余台私家车车主,从事湘潭往返长沙的非法客运。张某和杨某的日常工作是,接听电召电话,协助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经手公司的现金收支,收取“黑车的士”司机缴纳的相关费用,并开具相应票据。
今年三四月间,颜某、张某和杨某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刑拘。案发后,经警方对“顺时针”公司总台的电召记录统计,仅2010年1月到3月,颜某的公司总计非法营运1441车次,非法经营额已经达到31万余元。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尹载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