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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员工诈骗车主13万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8日02:13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洪法) 因赌博欠下高利贷,一家汽车4S店的店员李某以帮客户办理上牌、代缴购置税为由,私刻公章骗取7名车主共计13万元还债,并寄希望赌博赢钱填“凼子”,昨悉,洪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

  29岁的李某是一家汽车4S店的销售顾问,平日沉迷于电子赌博,不仅输掉了自己的房子,还欠了一大笔高利贷。见债主逼得紧,而自己的收入连支付利息都困难,周围的亲戚朋友也被他借了个遍。此刻,李某在处理业务时,发现很多购车客户为图方便,在购车同时,由4S店代办上牌、缴纳购置税等手续。于是他灵机一动,何不“就地取财”筹集扳本资金,他把希望寄托在赢了钱再填“凼子”。

  今年2月,李某私刻了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购买了三联收据单,对吴先生等购车人声称可以代为办理购车后的相关手续,并以这些钱要去银行缴纳为由,只收现金。由于整个过程都是在4S店的接待大厅内进行,没有引起客户的怀疑。就这样,2个月内,李某共向7名客户“融资”13万余元。可惜李某手气实在太坏,这些钱全部被输了个精光。面对客户的追问,他编造各种理由予以搪塞。今年4月李某走投无路之下,向单位同事开口借钱。但是由于数额巨大,引起同事怀疑,遂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找李某谈话后,他承认了私自收取客户现金的行为,并在公司领导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由于他挥霍了全部诈骗来的钱财无法返还,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又可酌情从轻处理,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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