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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为搭乘便车帮前姐夫运毒品

  本报讯 (记者郭玉红)一名屡获单位嘉奖的女职工,从未与毒贩共谋,也不曾有丝毫牟利的意图,最终却因提包内装有200克毒品涉罪被抓。原来,她明知那是毒品,只因嘱托其捎带毒品的人是自己大姑姐的前任丈夫。更令人惊愕的是,捎毒的起因仅仅是为搭乘便车。10月27日,年届不惑的公交公司女职工阿兰(化名)涉嫌运输毒品罪站在兰州中院受审时,一直痛哭流涕,而与其并肩受审的前姐夫陈向明却是当庭揽罪,称阿兰根本不知情,完全是被自己利用。法庭宣布该案定期宣判。

  现年48岁的兰州无业男子陈向明,上世纪初就因犯销赃罪获刑1年,后来,染上毒瘾的他又因从事贩毒的勾当度过了近9年的铁窗生涯。2009年4月中旬刚出狱,就重操旧业继续混迹于毒品交易圈。尽管已经离异,但陈向明仍与前妻一家人保持联系。2010年2月8日,虎年春节临近,陈向明刚从上线处接到200克毒品就赶往前妻家帮忙烹炸油馃,并将毒品藏匿于阳台。当日,同在厨房里忙活的阿兰在获知陈向明将开车去西安“办事”后,央求搭顺车去西峰。没多久,陈向明再度外出从上线手里取货50克后,致电阿兰从屋里取包东西带到楼下就可以动身了,并叮嘱她看是否有人跟踪。从阿兰的侦查供述反映,当时她已经猜出那是毒品,但她未作深思便将毒品放入自己的提包内坐上了陈向明的车。当然,他们的举动早在警方的掌控之中。当车行至榆中县柳沟河高速公路入口处时,被人赃俱获,警方从两人的随身物品中共查获250克毒品。

  庭审时,站在被告席上的阿兰听到讯问后,一开口就哭出声来。在她泣不成声的陈述中始终否认自己在帮前姐夫运毒,并称向警方的交代完全是因“回家心切违心所供”。同时,阿兰的辩护律师还出示了一份其单位证实阿兰平时表现良好、多次荣膺优秀员工嘉奖的说明。庭审结束之际,公诉人先依据法理发表公诉意见,提出阿兰帮助陈向明运毒的行为当以从犯论可从轻处罚,又入情入理地剖析了阿兰的作案动机,对“良民”阿兰帮助“累犯、再犯”陈向明实施共同犯罪的“无心之举”深感惋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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