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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伙同他人敲诈60岁同性恋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1日01:58  红网-潇湘晨报

  聂某,20岁,初中毕业后,就混社会。昨日,聂某被起诉涉嫌敲诈勒索罪。检察官说,他敲诈的是一名60岁的男子。 

  去年,聂某在芙蓉广场认识了60岁的李某。聂某说,李某引诱他,两人便发生了同性恋关系。可到了今年,聂某和另一男子(另案处理)找到李某要钱,不然就告诉别人李某是同性恋。李某无奈,只好给钱封口。

  起诉书指控,聂某分7次敲诈勒索了李某5000多元。今年8月,聂某再次敲诈李某时被警方抓获。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旁听感言:这两人这样的联系,忍不住让人联系到“香水男”,好在情况没有那么恶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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