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网络日记曝光公安局长11年腐败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6:32  东方早报

  2万余字讲述11年腐败之路 当事人指日记无中生有 湖北恩施公安局展开核查

  早报记者 于松 

  网曝日记似乎成了2010年网络反腐的一种惯用手段。继韩峰(广西来宾原烟草专卖局局长)“香艳日记”,陈亚春(广东茂名副市长)“情妇日记”后,近日,网民“某书记”连续3天在网上发帖,曝ES州公安局的T副局长,长达11年的“黑金”仕途(1999-2010年)日记,引发网友热议。

  虽然网帖用BD、XF、ES等字母代替了地名,但依据该网帖,网民认为这三地分别为巴东县、咸丰县、恩施州(市),而日记的主人也被锁定为T。

  早报记者发现,这组112节共21320余字的网络日记,所涉及的不少细节与相关新闻报道相吻合,不过,该日记的真实性仍需最终认定。

  而T昨日也对记者否认写过上述日记,称自己可能遭官场对手陷害,相关信息都来自网上的公开资料。

  昨日下午,恩施州委宣传部相关人士向早报记者透露:恩施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组网络日记,恩施州公安局目前已展开核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网曝11年“黑金”仕途路

  1999年第1篇日记记录就职时间;第9篇日记才谈到工作;最后几篇日记,T表示了2010年的忧虑。

  发帖人名叫“某书记”,是一名于2010年10月27日注册的天涯社区会员。网帖显示,11月12日17时15分,他(她)在天涯社区发布了名为《腐败书记微博(http://t.sina.com.cn)(连载直播中)》的网帖。

  网帖的第1篇日记,显示的是1999年3月,T由BD县调任XF县公安局任局长。第9篇日记才谈到工作:“下午,局里很忙,最近盗窃案频发,治安越来越差。”日记明确记载T第一次受贿是1999年9月9日。日记显示,2003年7月,T让老婆开了“蓝姐餐馆”: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放心,自己的地方自己放心。场面上的应酬,桌面下的交易越来越多了,必须未雨绸缪。

  接下来的97篇日记,95%记载的都是吃饭、行贿受贿、协助恶势力欺负市民、玩女人等腐败行为。日记记载:11年来,随着官位上升与欲望的膨胀,T的胃口越来越大,甚至为涉黑势力撑腰,纵容“小兄弟”敲诈、重伤他人。最终,T瞧不上下属奉上的2000元现金;利用权势,与漂亮的女下属上床。

  细节吻合但真实性待查

  网帖受到热捧,也遭遇质疑。有网友表示,发帖人之所以取名“微博”,完全是为了吸引眼球。

  此帖受到了热捧,也遭遇了质疑。有人质疑:网帖为“腐败书记微博”,但2000年左右,微博还未登上历史的舞台。就此,“某书记”多次发帖坚称“帖子的内容绝对是真的”,并说之所以取名于此,完全是为了用微博来吸引眼球。

  不过,网帖中的一些内容确实与事实相吻合。例如:日记中提到BD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张××居然将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经查实,确有此事:2000年5月8日,原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光墨一张诉状将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且该案确实与T有关,具体情节也与日记内容基本一致。

  另如:2003年7月,T让老婆开了“蓝姐餐馆”。而恩施确有“蓝姐餐馆”,且早在“某书记”发帖前,就有人指出了T在“蓝姐餐馆”中的恶行。

  日记中,T提到打掉了ES市杨老五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此情节与2004年恩施的新闻报道相吻合。

  日记记载:2005年7月,ES几个狱警带犯人外出喝酒还打伤了他人,T吩咐“先把事情压下来,找个人顶罪”。经查,《湖北恩施狱警与犯人醉酒撒野 殴打过路司机》的新闻报道,与日记内容基本一致。

  当事人:有人无中生有

  T认为自己平时公开活动较多,很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将这些信息串联起来编撰的故事

  “矛头是指向我,但这个肯定不是我写的日记。”昨天下午,T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网帖反映的情况不是事实,是有人无中生有,对他进行侮辱诽谤,“应该说这个帖子对我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

  “我现在还不敢确定是谁,可能是我平常得罪的人,也可能是官场中的竞争对手。”T认为,他平时公开的活动比较多,网上的内容也很多,很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将这些信息串联起来编撰的故事。

  官方回应

  尚未启动

  对“T”的调查

  昨日下午,恩施州公安局办公室的多名工作人员告诉早报记者,该局已经注意到了网络上的发帖,不过,T副局长尚未被采取措施,“仍然在上班”。此外,恩施州纪委接受采访的两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尚没有启动对T的调查。

  昨日15时,恩施州委宣传部负责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谭姓工作人员透露:恩施州官方已经注意到了此网帖,截至昨日,恩施州公安局已经对该网帖的真实性展开了核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不过,他称,核实需要时间与过程。

  网络日记(摘要)

  第1篇日记(1999年3月)

  T由BD县调任XF县公安局任局长。日记总结了BD县的7年“我生在这里,在这里曾经为民请命,也是在这里慢慢地堕落”并写下了心境:“虽说只是平级调动,但这里离自治州的心脏更近,会有更多的机会,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2与第4篇日记(1999年4月和6月)

  描述了T两个月来的生活:每天吃吃饭、喝喝酒、玩玩女人;并通过司机“找了些个女人”。

  第5篇日记(1999年7月初)

  给上级领导“送了点红包,不多,一点心意,只是把别人送我的再送出去,这是投资”。

  第9篇日记

  至此才正式谈到工作:“下午,局里很忙,最近盗窃案频发,治安越来越差。”日记明确记载T第一次受贿是1999年9月9日:“覃(覃子斌)塞给我的两万块钱,不算什么。”

  第14篇日记(2000年春节)

  “老婆告诉我,这个春节收了现金27万,给领导送礼花了13万,剩下的不多,不过书房堆放的烟酒折合起来可能也有5万左右。”

  日记显示,2003年7月,T让老婆开了“蓝姐餐馆”:“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放心,自己的地方自己放心。场面上的应酬,桌面下的交易越来越多了,必须未雨绸缪。”

  最后97篇日记

  95%记载的都是吃饭、行贿受贿、协助恶势力欺负市民、玩女人等腐败行为。其中,覃通过T承包工程,送上了60万元,为了讨好T,覃还专门给他找了两个女大学生供其淫乐;T为了升官,跟ES市曾书记(网民推测为原ES州政法委书记曾祥国,已被双规)一起嫖娼,并向其行贿70万元,终于被调任了ES市公安局长;又是通过行贿曾书记等人,被调任为ES州公安局副局长。

  最后几篇日记,T表示了2010年的忧虑:T曾行贿过原ES市委书记吴希宁,而吴已于今年6月因受贿600余万元一审获刑15年,而“曾书记也倒了”,T怕牵连到自己;T已被人举报,幸亏被“司法系统的朋友压下来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腐败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