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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欲装防盗网遭拒被盗7万向物业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3:40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赵家新) 因为当初物业公司不让安装钢质防盗网,家中被盗钱物损失达7万多元的业主,多次找物业公司交涉赔偿事宜未果。物业称,如果法院认定损失数额并且责任在己,愿意赔偿。

  何先生住在东方花城40栋2单元。他介绍,10月30日下午5点到7点之间,小偷翻墙进入2楼,撬开他家的隐形防盗网后入室行窃,盗走2万多元现金和金银首饰,总价值达7万多元。警察和小区保安都到过他家,勘验了现场后再无下文。

  何先生说,当初装修时,物业公司禁止安装钢质防盗网,不得已只好按照物业公司要求安装了隐形防盗网。此次被盗损失惨重,物业公司应负监管不力之责,理应赔偿损失。他找过物业公司多次,对方根本不愿意承担责任。

  昨日上午,负责东方花城小区物业的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主任表示,经过他们的调查,何先生家被盗可能性不大:一是那个时段回家的人多,小偷选择此时入室行窃,时间不合适;二是何先生家的隐形防盗网正对着隔壁的厨房,只要有一点动静都会被隔壁业主发现;三是损失到底多少,难以认定。公司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愿意减免何先生一定时间的停车费,但要赔偿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法院认定损失由公司赔,不管多少他们都会赔。

  何先生称,他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挽回损失,协商不成,他只好到法院起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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