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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教朋友把玩强弩失手将其射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2:23  红网-潇湘晨报
弩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之一。图/记者张轶 弩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之一。图/记者张轶

  11月5日凌晨,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发现一具尸体,尸体背后插着一支麻醉镖。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15秒内麻倒150斤以上的猎物,这是一家网店出售弩和特效麻醉镖的介绍。商品称利用这种麻醉镖打狗,并声称打死的猎物肉可以放心食用。然而,这种麻醉镖如今却让人毙命了。

  本报记者刘志杰 邵阳报道

  男子中麻醉镖身亡

  11月5日凌晨1点多,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在城北路北门口地段发现一具尸体。接报后,该大队侦查员和技术员立即赶赴现场。当晚,嫌疑人姚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快速查明,犯罪嫌疑人姚某,45岁,死者刘某,53岁,二人系朋友关系。

  据犯罪嫌疑人姚某自称,11月4日晚,他和死者刘某一起在大祥区板井巷吃饭,然后开车送刘某到北门口,刘某见车上有把弩,便问姚某是用来做什么的,姚某回答说是用来打狗的,刘某便要姚某演示给他看,结果姚某不慎射中刘某,刘某背部中镖。姚某称,他与刘某分别后,不久,刘某晕倒在北门口死亡。

  不过,此事真相究竟如何,有待警方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麻醉镖的药物成分进行检验,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记者昨日来到了刘某的住所,但其大门紧闭,据其邻居介绍,刘某在附近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多年前妻子病亡,只有一个女儿在广州教书。1年前,刘某结识了一名30来岁的女子,但后来由于刘某家人不同意,认为该女子家庭负担太重(与前夫有三个儿子),两人分手,至今约半年,分手后女子一直都跟刘某闹,让他赔钱。对于刘某的死因,街坊表示不清楚。

  据了解,出售弩和麻醉镖给姚某的店主,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自11月9日起将被治安拘留。在店主的车上,警方发现了2把弩,300支发射针(麻醉镖)。店主自称自己的弩和麻醉镖是从网上购买的。

  店主称5秒内即可麻倒猎物

  记者搜索发现,网上一些博客有出售麻醉镖的信息,对麻醉镖的介绍非常详细,称其采用“高科技化学成分”,0.3毫克剂量5秒之内麻倒猎物(150斤以上的猎物比如野猪需要15秒左右),只要打中猎物,百分之百倒。距离50米带红外线瞄准,精确度高。

  对于麻醉镖的使用方法,卖家介绍,把药箭放入40-50度水中泡5分钟,里面白色结晶物泡开直到透明状态,就可以使用。

  一些卖家也提醒,麻醉箭的药水基本上没有解药,打在动物身上会死,药水分量轻时可能会活过来。并提醒千万不要把装好的麻醉箭对准任何人和不想捕猎的动物。使用前不要拔掉麻醉箭针头前面的针头套,如果不小心药水外漏到皮肤上,应尽快用水洗净。

  据网上一家弓弩专卖店介绍,麻醉箭的主要刺激部位是在动物的单脑和脊椎神经组织,动物的前腿和脖子离头部最近,药水进入神经传感效果快。

  网上出售的弩、麻醉镖价格并不便宜。弩、包、麻醉箭20支,三样一起共650元,若再加一个激光瞄准器则需多支付150元。店主表示,麻醉镖的零售价在7-10元之间,量大面议。

  奇怪的是,这种被麻醉镖打死的狗肉,卖家却特别说明“对人体无害,可以放心食用。”

  记者在淘宝输入“麻醉镖”、“麻醉箭”等多个关键词,都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

  律师:未经批准不得销售制作弩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表示,弩具有枪支、管制刀具的部分功能和特性,属于危险物品,早在1999年我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制造、销售弩必须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办理登记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不得从事弩的销售和制作。

  对于弩的购买,须持有营业执照和省级公安机关开具的购买证明,销售单位必须在查验有关手续后方可售出,且严禁将弩销售给个人。对非法制造、销售弩的单位以及个人持有的弩,一律由公安机关登记收缴。

  律师提醒广大网友,应拒绝在网上出售弩以及购买弩的行为,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要求予以查处,以防弩流入社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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