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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站老板指使他人枪杀同行续:主谋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10:30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吴涛) 备受社会关注的煤气站老板被枪杀案(详见本报11月3日A Ⅱ·5版)昨天有了一审结果:市中级法院判处两名行凶者王亚升、夏平波无期徒刑,判处主谋江庆儒有期徒刑15年,其余6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5年不等,并赔偿受害人80万余元。

  为报复枪杀煤气站老板

  今年11月2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江庆儒、王亚升、夏平波等5名主犯被检方以涉嫌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1人轻伤提起公诉,方晓民等其他4人因帮助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逃匿也被提起公诉。

  被害人江赵南和主犯之一的江庆儒都经营着煤气站的生意。事发前几天,江庆儒经营的煤气站遭到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打砸,江庆儒怀疑是江赵南指使,遂怀恨在心。为了报复,江庆儒和王亚升纠集夏平波、李树荣、廖佳传3人,准备用刀枪报复江赵南。

  2009年9月27日晚,江赵南参加完朋友的婚宴后乘车离开,江庆儒与王亚升、夏平波等5人分乘两辆车,一路尾随跟踪江赵南的车辆。在车行驶到沙井街道北环大道与宝安大道交叉路口时,江庆儒与王亚升下达了动手的指令。于是,夏平波持枪,李树荣与廖佳传各持一把砍刀冲了上去。在连砍数刀后,3人欲将江赵南拉下车,但是遭到反抗,夏平波向江赵南连开两枪,随后与江庆儒等人驾车逃离现场。江赵南被送医院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同车的江伟雄受轻伤。案发后,江庆儒与王亚升、夏平波等5人辗转逃亡,后被警方抓获。一起被捉的其他4人,分别是案发时帮江庆儒开车的司机和帮助其他5人逃亡时隐匿的犯罪嫌疑人。

  9名被告均认罪

  开庭时,双方都来了大量家人朋友到庭旁听。庭上,9名被告都一一表示认罪,只对一些犯罪细节有异议。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中级法院再次见到了被害人江赵南的家属。听到一审判决后,江赵南的家属认为,江赵南是由于生意上的事跟他人发生了冲突,结果招来报复,凶手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应给予凶手和主谋更严厉的处罚。由于该案件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受害人家属准备向检察机关提交抗诉申请书。同时民事赔偿方面,受害人家属也准备提出上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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