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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犯交代杀死邻居碎尸过程 称获死刑将捐献器官

凶犯受审 凶犯受审

  “被告人方一,你能不能抬起头来大声回答问话,我会见你也有三四次了,也和你达成了共识,既然做了,就要敢于承担。”  辩护人对一直低着头的方一说。可是还没过一会,方一又低下了头,声音也变得很小。 

  而坐在原告席上的死者妻子张老师手里捧着丈夫的遗像,红红的眼睛盯着方一,手不停地在遗像上抚摸着丈夫的脸庞,不忍心停下来。

  11月1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教师新村碎尸案”开庭,被告辩护人以判处死缓进行辩护,而原告方要求判处方一死刑立即执行。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对话

  被告交待杀人过程

  公诉人:你们之间是否发生了打斗?你是怎么进入被害人家里的?你对被害人做了什么?

  方一:我们开始争吵,我还用手很重地推了一下被害人,然后被害人就用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不松手,于是我就用两只手打被害人上身和脸部,而被害人则用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下按。

  “我动不了,就用头把被害人往房间里面顶,就这样进入到了被害人的屋内,后来我的两根手指突然被被害人咬住了,咬得非常疼,我让他松手,他不松,于是我就用左手掐他的脖子,当我感觉手指快被咬下来时,就想:‘你不把我的手松开,我就把你掐死’,然后就一直掐着李某的脖子,直到李某仰面倒在客厅的地上。”

  公诉人:你掐被害人脖子的时候,他是什么反应?被害人倒在地上的时候,你是否觉得他已经断气了?

  方一:当时他咬我的手指咬得很紧,我没有看他的反应。最后,他倒在地上,我爬起来之后,在地上坐了一会,然后趴到他的身边,发现他好像没有呼吸了。

  口渴喝了受害人家的牛奶

  公诉人:你随后去了哪里?

  方一:我去医院看手伤了,据医生说,当时缝了十几针。

  公诉人:你从医院回来,为什么还要去菜市场买来编织袋和手套?

  方一:我回到他家里后,本想把他放进袋子内再抛尸,可我的手受伤了,没有力气拖动他,而且当时很绝望,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杀人了,就想去买个编织袋把尸体分成小块扔掉。

  公诉人:具体怎么做的?

  方一:就是在他家厨房内找了一把菜刀,在卫生间内把尸体肢解了。

  公诉人:你当时有没有喝被害人家的牛奶?

  方一:喝了,因为我肢解完尸体装袋子的时候,嗓子很难受,当时还呕吐了,感觉很害怕,就喝了他家一盒牛奶。

  逃到东莞因为好找工作

  随后,法官示意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杨军律师开始发问。

  杨军:你的经济条件如何?案发当天你给弟弟汇了多少钱?钱是从哪来的?

  方一:经济条件一般,当天我给弟弟汇了五千元,钱是同事过年借的一万元还给我的。

  杨军:你和被害人争斗的时候,你是什么时候从他的嘴里将手抽出来的?你抽出来的时候,被害人的舌头是吐出来还是含在嘴里?

  方一:我们争斗完都倒在了地上,我的手还被他死死地咬住,我好疼,就爬起来,用脚抵住他的身体,用力把手拔出来。舌头当时什么情况,我没注意。

  杨军:为什么要想到在东莞藏匿?

  方一:因为好找工作。

  争论焦点

  焦点一:死缓还是判死刑?

  原告代理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辩护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举证阶段,公诉人出示了方一多位亲属所做的证言,均证实方一与妻子不和,以及在当天所发生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而在公诉人证据现场勘查笔录以及照片等书证后,法警将现场的照片以及物证照片等一一出示给方一看。面对着法警拿来的照片,方一站得纹丝不动,仅仅用眼睛瞄了一下,便迅速地转过脸,不忍再看。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在主观方面,被告人具有杀死被害人的犯罪故意,罪责难逃,并且还杀人后碎尸,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请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杨军则认为,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被告人方一提起公诉,罪名定性准确,所依据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且方一杀人后进行分尸的犯罪手段极度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场景十分恐怖,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而辩护人王亚林则称,对公诉机关指控不持异议,同样也认为方一应当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但根据方一犯罪的情节,应当被判处死刑但不是立即执行而是缓期执行。

  焦点二:杀人的动机?是否有预谋?

  “赔我丈夫,把我丈夫还给我!”当方一被庭警押出法庭时,被害人李某的妻子张老师指着方一,恸哭着怒吼道。

  丈夫被杀后,又被残忍地肢解,对张老师来说是难以忘却的梦魇。“心太狠了!都是熟人,怎么下得了手!”在法庭上,当原告律师在陈述方一肢解被害人细节时,原本还能控制情绪的张老师,咧着嘴无声地哭泣。

  方一称,事发当天下楼到银行去给弟弟汇钱,可是当他走到五楼楼道口时,看到两个纸箱装了很多的垃圾放在楼道口往六楼去的第一二台阶上。当时很生气,又加上最近与妻子关系不是很好、经济状况不好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就用脚踢了一下其中一个纸箱,还随口骂了一句:“妈的,谁家把垃圾放在这,还让不让人走路,素质比我还低(因为之前物业说他乱扔垃圾,素质低)。”而此时,被害人从家里开门出来,听到后就问:“你在骂谁?在踢谁家垃圾呢?”

  “一听被害人这么说,我就很不爽,就回了一句:‘就踢你家垃圾,你的素质真的很低。’” 休庭后,张老师被人从法庭里扶了出来,仍不愿相信丈夫被杀仅仅是因为一袋垃圾。

  穿李某的皮鞋,带走李某的包,将李某杀害后又用其手机发短信、打电话,分尸时从李某家厨房找出两盒牛奶喝,原告律师举证的“方一是一手掐李某的脖子,一手捂其口鼻,将其致死”推论,以及“案发当天下午2点多,有邻居看见方一在自家阳台晒被子。”方一的行为,让张老师和家人认为“他是预谋杀人的”。

  张老师认为,最能支撑方一预谋杀人的是,“他说只拿了1000多元钱,但是家里有2万元现金不见了”,“他根本就是谋财害命”!

  离开法院前,张老师仰望天空半晌后,深吸一口气,对着记者说道:“赔偿170多万,他认为多。多吗?以他的恶行,1000多万也不多。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我丈夫的生命!”

  被告人称

  “若判死刑,将捐献器官”

  面对原告方提出的176万余元的赔偿,虽然王亚林认为按照判决,赔偿的数字应该在30万至40万元之间,但被告人方一及其妻子吴老师,均表示愿意把唯一的一处房产,无条件过户给死者家属,以用来赔偿原告的损失。

  “其实,吴老师多次都想当面对死者妻子张老师说声对不起,但是短信写好了怕发出去影响张老师的生活,想让别的同事约张老师出来谈谈,又难以面对,这才最终作罢。”

  据公诉人在法庭上称,方一的行为不但毁了自己,还毁了两个家庭。方一使被害人的妻儿变成了孤儿寡母。同时,也使自己的家庭因此遭受伤害,4岁的孩子没有了父亲的关心与呵护,正在读研究生的弟弟也没有了兄长的扶助。

  庭审中,方一一直低着头,声音低缓,法庭询问方一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他没有犹豫,回答“属实”。整个庭审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进行任何辩解。

  “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认罪,对被害人的家人表示忏悔,对我的行为也表示深深的后悔。”最后陈述时,方一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如果未被判处死刑,我将在监狱里继续做贡献;如果被判处死刑,我愿意将自己身体的器官无偿捐献给社会。”

  本报记者 张玉学 王靓/文

  见习记者 李福凯/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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