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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主任不满提意见雇凶砍伤业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03:19  海峡都市报
  •   本报记者 江荣义

      本报讯 因痛恨一名业主经常带头给物业提意见,厦门福满山庄的物业主任王某红纠集打手砍伤这名业主。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保安郑某、陈某分别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同时,物业公司赔偿业主骆先生14万余元。昨日,该判决正式生效。

      因不满意小区物业的服务,骆先生成为推动改选业委会的中坚力量,以便通过业委会辞退小区物业。2009年9月17日早上7点多,保安郑某通过小区监控发现骆先生出门了,就把消息传给陈某,陈某马上跟踪,并叫来以前的同事及两名男子,一路跟随骆先生到厦禾路开禾路口站后,马上上前砍伤骆先生。事后伤情报告显示,骆先生的左尺骨被砍骨折,左前臂的一条伤口就长达10厘米,伤情程度属轻伤。

      陈某看到骆先生被砍伤,马上掉头回福满山庄跟郑某汇报。郑某随即跟一名女子打电话,不久女子拿了一叠钱找到郑某,让他转交给两个打手。后经证实,这名女子正是福满山庄物业主任王某红。

  •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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