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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外出17年发现自家房屋被拆 村民集体失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3:01  重庆晚报
老白很伤心,家园变成了菜园。 通讯员 陈大增 摄 老白很伤心,家园变成了菜园。 通讯员 陈大增 摄

  白家房屋

  ●具体方位:酉阳后溪镇后溪村7组半坡。

  ●占地面积:300平方米7间吊脚楼木板房。

  ●修建时间:1971年。1991年老白全家外出。

  ●失踪时间:邻居称,是2002年开始拆的。

  ●目前状况:一片菜园,种了几十棵柑橘。

  邻里说法

  ●山鬼搬走的、是组里4家人拆的;

  ●附近人今天拆点明天搬点,搬空的;

  ●看房人去世,许久没人住,垮了烂了;

  ●不出面对质或出庭作证,怕遭别人报复。

  ●没得证据,说不好得罪人,怕结子孙仇。

  最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59岁的白贤财遭遇了一件类似“李刚门”集体失语的事情———老白出门17年后回家发现,自家房屋变成了菜园子。是谁拆的房子?老白问遍左邻右舍,都称不晓得。两年过去,老白仍没找到拆房的人。昨日,老白告诉记者,房子没了他很伤心,大家不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让他更伤心。

  17年没回家

  家园变菜园

  白贤财家住酉阳后溪镇后溪村7组。1971年,老白一家在一个叫半坡的地方占地约300平方米,修建了7间吊脚楼木板房。1991年,老白与妻子去酉阳县城打工,孩子们在城里读书,一家人一直未回家。2008年,老二在酉阳师范学校毕业,老白回后溪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走到半坡,老白发现,他家吊脚楼变成了菜园,菜地里种着几十棵柑橘树,已挂果。孩子们小时攀爬的几棵大树没了,但树桩还在,草丛中散落着瓦砾和碎木屑。自家房屋哪去了?老白被眼前的一幕搞懵了。

  为三个孩子读书

  举家搬进县城住

  “都是出门惹的祸。”老伴张荷香说,她和老白共生育了3个儿子,为让儿子从农门跳进“龙门”,1991年,老白夫妇带着3个儿子去了县城。老白打工养家,老伴煮饭洗衣侍候孩子们读书。老白的姐姐和妹妹都远嫁外乡,堂兄家离他家数公里,于是,老白委托邻居白长德帮忙照看房屋。

  从县城到后溪,单面乘车要3个多小时,因为家里没老人,老白几乎没回过家,有事就托进城的邻居带话。2002年,白长德病逝,有人给老白带话,说有人在动他家房子。当时因为老大、老二在酉阳师范学校念书,老三刚考进高中,老白无暇顾及。2003年,村民白新礼找到老白称,要买他家房子。担心在城里呆不长,老白拒绝了。

  害怕遭别人报复

  邻居都称不知情

  究竟是谁拆了老白家吊脚楼?经多方打听,老白得知,栽树种菜的人是帮他看守房屋的白长德的儿子白贤开。老白找到白贤开,对方承认,菜和树是他种的,但房子绝对不是他拆的:“看着这地荒了可惜,才种的。”白贤开称,1993年他就外出打工,回来后,这里就没房子了。一位老人安慰老白,当地流传“山鬼搬房”,吊脚楼说不定是山鬼搬走的。一位邻居私下向老白透露,该组有4家人拆了他家吊脚楼。老白欲找4家人当面对质,这位邻居称,她不会出面对质或出庭作证,希望老白体谅她的难处,她怕遭人报复。

  两年来,老白走遍了后溪村7组20多户人家,大家私下都承认白贤开的菜园就是老白家吊脚楼宅基地,说到出面指认,则纷纷借故走人。无奈,老白向当时的镇村干部反映,又去当地派出所报案,但至今仍没找到是谁拆了他家房屋。

  “说句真话真就那么难?”老白说,房子没了他很伤心,大家不敢站出来说真话,让他更伤心:“难道这世间就没得正义和正气?”

  为找回自家房屋

  准备起诉全组村民

  老篾匠白贤全证实,老白家房子是2002年后开始拆的:“那伙人先拆木板,后拆门框,两三年就拆完了。”问及参与拆房的有哪些人,老人闭口不言。同组村民白长发告诉记者,老白家吊脚楼比较宽大,老白一家走后,照看房屋的白长德随后去世:“附近的人今天拆点儿,明天搬点儿,就搬空了。”究竟是谁拆的?白长发称:“没得证据,说不好得罪人,不敢结子孙仇。”

  老村长彭先贵称,白贤财家在半坡的木瓦结构房屋情况属实,房子在2001年尚完好无损,后来不知怎么就没了。后溪村村长兼7组组长白明发证实,白贤开现在耕种菜园子的地方,以前的确是老白家吊脚楼。白明发说,之前,他一直在外工作,2002年3月才回来,具体情况不清楚。听村民说,房子许久没人住,垮了、烂了。对此,后溪镇党委书记石政波称,不知情,政府会进一步核实。

  思来想去,老白告诉记者,城里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责任人,就起诉整栋楼居民,所以,他也要将全组村民告上法庭,因为大家都有拆掉吊脚楼的嫌疑。代理律师刘柏林称,本案缺乏证据,不好确定起诉对象。如法院受理,此案或将成为渝东南首例村民房屋侵权案。

  记者 彭瑜

  □律师支招

  房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认为,高空坠物伤人因涉及共同危险行为,受害者可起诉1楼居民或整栋楼居民,但村民与老白家吊脚楼消失之间并不存在共同危险行为,不能起诉全组村民。

  其次,排除洪水、狂风等自然损坏因素,老白家房子是可以确定具体损害行为人的,只不过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本组村民或外面的人都可能是损害行为人或证人,并不限于本组村民。作为房主,老白在白长德去世后,应继续请人看守房屋,因此他自己也应承担管理之责。

  何律师建议,吊脚楼若真被人为拆除,如涉及金额达到规定额度,已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老白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村民若提供虚假证词,将受到相应惩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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