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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阳药假借名义推销被姜昆起诉索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04:26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魏浩 文图

  阅读提示

  在销售声称可以壮阳的保健品过程中,假借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名义做虚假宣传。姜昆将这9家违规经营者告上法庭,11月25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正式受理。

  起诉

  状告侵权者 索赔30万元

  11月25日,记者获悉姜昆委托郑州一名律师,将郑州百家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州百家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聚龙堂药店、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保和林大药房、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怀仁堂大药房、崇德堂大药房、郑州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初莲花)等9家经营者告上法庭,诉求上述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河南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当日,管城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记者联系到该起侵权案件的代理律师、河南大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伯承。

  张伯承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姜昆得知郑州百家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聚龙堂药店等药品经营者,在销售“黄金仲马”保健品过程中,印发了大量“健康之路黄金仲马专刊”广告。但在该刊物头版上,却未经姜昆同意刊登了他的大幅照片,并在照片右侧以姜昆的口吻宣称“黄金仲马”的疗效。

  对此,姜昆感到非常愤慨。今年10月初,姜昆委托张伯承代理该起侵权案件。在代理律师拟好起诉状后,姜昆在十余份诉状上签名,代理律师随即开始筹备起诉。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姜昆的秘书李宏伟。李宏伟称,姜昆目前正忙于筹备重要节目。大概一年前,有朋友知道这个事后,告诉了姜昆,姜昆特意委托律师为其维权。“姜老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宏伟说。

  调查

  药店以姜昆为卖点推销

  两天来,记者先后到郑州多家药店走访,发现“黄金仲马”被摆在显要位置出售。当有消费者咨询时,促销人员拿出印有姜昆照片的广告刊物介绍,强调该商品是由姜昆等人在做广告。

  昨日中午,在经三路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保和林大药房的货架上,摆放着“黄金仲马”的大盒产品。记者询问该保健品功效如何,促销人员遂找出一张“健康之路黄金仲马专刊”的广告,称该保健品“是姜昆做的广告,卖得很好,有很多回头客”。

  此前,记者在黄河路服装市场旁边的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怀仁堂大药房,同样看到“黄金仲马”被摆放在正对药店门口的玻璃柜内。在丰产路与经五路交叉口附近一家超市二楼的医药部,销售人员称“黄金仲马”销售情况很好。

  购买一盒“黄金仲马”后,记者拿到销售人员送的一份“健康之路黄金仲马专刊”。在其首页的中间位置,是一张姜昆手持话筒、面对观众微笑的大幅照片,“著名笑星姜昆强力推荐”10个大字(如图),由上至下排列在照片左侧。照片右侧,是一段以姜昆口吻说出的、向消费者极力推荐的“宣传语”。

  尾页上,还有朱时茂等人服用“黄金仲马”后,疗效显著的广告,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性医学理事会理事长、国际性生殖学会名誉主席等“世界著名专家”的见证宣传。

  昨日,记者拨打“黄金仲马”药盒上显示的生产商,陕西安泰堂生物医药工程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0913-8138154,发现该号码已停用。

  买“黄金仲马”竟能刷医保卡

  在“黄金仲马”的宣传中,有关一次性解决男人6大难题、“完全治愈”的广告语随处可见。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以及“安全”、“无毒副作用”等承诺。若有违规者,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记者翻阅上述药店拿出的“健康周刊”、“健康之路”等广告时,发现上述刊物连最基本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都没有。

  在记者暗访中,多家药店均以可以刷医保卡为噱头,极力推荐消费者购买“黄金仲马”。

  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利用社会保障卡,采用串换药品、以药易物等手段,直接或者变相销售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医疗器械等,或将非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列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进行监督举报。

 

  张伯承说,未经公民本人许可,任何以经营为目的而擅自使用或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均属法律禁止的侵权行为。本案所涉“黄金仲马”专刊广告上的姜昆的肖像权以及文字内容,已经误导消费者认为“黄金仲马”就是姜昆极力推荐的产品,且可以放心使用。而事实是姜昆对此毫不知情,更不存在向消费者极力推荐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在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同时,客观上也是对消费者的欺诈,其违规侵权性质无可置疑。”张伯承说。

  在本案中,连同几家药店被一同起诉的,还有易初莲花等。据记者调查得知,郑州百家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州百家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聚龙堂药店,因未依法参加年度检验,分别于2007年6月11日、2008年11月12日,被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消费者在上述药店购买“黄金仲马”时,依然拿到了易初莲花的机打购物小票和盖有上述药店公章的发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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