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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雇学生追杀情敌续:终审判赔136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7日11:06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青岛教师雇学生千里杀情敌案近日终于有了终审判决。记者昨日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刑事部分维持原判,民事部分则判决六被告人赔偿受害者王素容136万余元,比一审判决多了6万余元赔偿。

  青岛女教师张雪静因男友在深圳另寻新欢,遂雇其学生等5人到深圳杀情敌,结果这群稚嫩的“杀手”却误把刚下班的清洁女工王素容当成了暗杀目标,将其撞成植物人。今年5月,深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故意杀人罪成立,女教师张雪静和负责开车撞人的胡文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雪静的学生、参与组织和策划杀人事件的石春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曾经在法庭上表示是为了骗张雪静钱的杀手侯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另外两人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3年。张雪静等6名被告人被判令共同赔偿被害人王素容130万元,6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院还认为,一审法院认为王素容的家属没有提交关于被抚养人的相关证据,因此对其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要求予以驳回。二审时其丈夫提供了相关证据,法院遂判决六被告人还须支付王素容的4名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6.7万余元。据悉,减去张雪静、石春龙已经赔偿的3.5万余元,六被告人还须支付给王素容136万余元赔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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