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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治病不给开病历 院长称怕患者拿到证据赖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01:44  华商网-华商报

  已经治了三天病,还没有挂号,病历、化验单也没有,打点滴时,护士还“忘”了注入两支价值千元的药剂……昨日,西安市民胡先生陷入有口说不清的境地。

  “多亏我特意看了一下,要不价值一千多元的药就被护士‘忘了’。”胡先生说,27日,他到西安现代医院打点滴,当要打第二瓶时,本应该注射的两支一千多元的药剂,护士没有注入。随后,他询问护士,两个护士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药瓶,最后承认忘记了。胡先生说,现在连病历、化验单都没有,问医院要对方也不给。

  “是我们的护士没有注入这两支药剂,她们说是忘记了,至于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我们正在调查。当天我们就给胡先生补上了这两支药,并辞退了这两名护士。”西安现代医院院长杨鹏飞说。至于为什么不能给病历、化验单等票据,他解释说,怕患者拿到证据赖上医院。“他举报护士工作失误有功,我们已奖励他100元,但是患者要求医药费全退的条件,我们不能答应,要是他拿到这些证据就会赖上医院。”杨鹏飞说。同时,他承认没挂号就给患者看病、药剂忘了注入等都是医院存在的失误,他们将进行整顿。

  “病历、诊断书等是医患关系形成的证明,要没有这些就难以证明存在医患关系。”昨日,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平说,按相关规定,挂号看病,开具病历、诊断书等是必要的程序。因此,患者就诊时,一定要让医院开具相关票据,这样才能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如果医院存在不开病历等行为,患者可以到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昨日,西安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说。本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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