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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女童遭社工强奸后称仍视对方为恩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11: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年届半百的香港社工涉大洒钱财利诱,让云南孤儿院内的“干女儿”成为其性奴,该社工涉犯强奸案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续审。事主供称被告代她付学费,又供应物质与金钱,纵然要与“干爹”不断性交,仍视对方为恩人。

  云南少女供称,数个月前完成初中课程,现正在务农,忆述数年前与“干爹”被告李国华(49岁)发生逾十次性行为,被问及有没有20次,少女回应“不知道,反正好多次”,其时她为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少女表示,被告每次在“仁爱儿童之家”逗留一星期,其中两至三晚与少女一起睡。若是留在院舍内,二人只会在被告房间发生性行为。少女忆述,有一次她在被告房内玩计算机,被告梳洗后入房锁门,让少女别回房,“陪我一起睡”,更强行关掉计算机。少女言听计从,当晚便与被告性交。

  少女指出,被告多使用避孕套,每次性交后都给她金钱,“只要我想要,他何时都会给”,直言被告供书教学,又赠予mp3机、银行卡、手机等贵重物品,“我不知道(是什么关系),当他恩人,叫他干爹”。

  少女指,孤儿院只得被告房间内有一台计算机,她持有钥匙,不时入房使用,数度与被告在港滇两地“裸聊”;被告会计算机镜头前让她脱衣让他欣赏,被告也自脱衣裳。案件今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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