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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记者救人被撞身亡续:肇事者称无力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4日01: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杰)江西青年曾庆香和央视记者刘薇在六环路上联手救人,却被后来车辆撞亡。两家家属对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等肇事方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60余万元。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央视记者刘薇的丈夫没有提起诉讼,其父母将肇事货车司机周某、车主赵某、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30余万元。

  曾庆香的妻子出现在法庭,坐在旁听席上。她和婆婆、儿子一起将周某、赵某、货车挂靠的运输公司、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补助金等200余万元。

  被曾庆香和刘薇联手救出的司机贺先生,因事发时受伤,且车辆严重受损,也对周某、赵某、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索赔医疗费、修车费等近30万元。

  昨天上午,肇事货车挂靠的运输公司代理人、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均出庭应诉,而司机周某和车主赵某则因交通肇事罪获刑,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法官当庭说,已经在庭审开始前,到监狱询问周某和赵某关于赔偿的意见,他们都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没有经济能力赔偿。

  稍后,肇事货车的挂靠公司代理人表示,只愿意在赵某所缴纳的挂靠费用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说,被告各方均有赔偿的责任,保险公司只能在投保范畴内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并不承担连带责任,更不承担精神抚慰金。

  昌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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