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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谎称携炸弹乘机被拘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5日04:30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段晓宁 通讯员 齐新战) 昨晚,榆林至西安的航班在飞行中,旅客王某、贺某称身携“炸弹”,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忙活一场,发现只是一句玩笑话。谎报险情的两名男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12月4日下午5时许,榆林至西安的GS7518航班飞机起飞后,坐在27排A座的旅客王某和坐在27排F座的旅客贺某声称“贺某身上有定时炸弹”。接警后,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飞机降落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民警将王某、贺某带离,随后疏散旅客,“飞机上共有90多名旅客,疏散时后排部分旅客已经惊慌。”随后,公安、安检等部门对飞机进行安全清仓,确认飞机上并无爆炸物。

  经调查,王某、贺某承认,说身上有爆炸物只是一句玩笑话。机场派出所对王某和贺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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