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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7年前因流氓罪判死缓 是否仍应服刑存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6日03:07  华龙网-重庆商报
男子27年前因流氓罪判死缓是否仍应服刑存争议
牛玉强(左)与妻儿的合影 资料图

  27年前,18岁的他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了死缓。13年前,当年判处他死缓的法律依据“流氓罪”被从刑法条文中永久删除。他将因流氓罪在监狱里服刑至2020年。他将成为中国最后的“流氓”。

  犯案:一顶帽子付出死缓代价

  本文的主人公叫牛玉强,1965年出生于北京。牛玉强的父母是北京某国有企业职工,生长在该国企家属院的牛玉强从小就和院子里的孩子成了朋友。而最终也是他身边的这些“发小”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

  翻开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的牛玉强的犯罪事实,第一起是1983年5月的一天(原文没有具体时间),牛玉强和几个朋友在北京某地抢了一名路人的一顶帽子;第二起则是牛玉强和朋友与另外几个人打了一架,至于打架到底造成了对方什么样的伤害,当时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法医伤害鉴定。

  就是根据这两起犯罪,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几个朋友则因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处了死刑,不久之后便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1984年底,年轻的牛玉强怀揣着法院的判决书被押送到新疆石河子监狱,开始了他的监狱生活。

  服刑:保外就医阔别6年回京

  1986年4月,牛玉强因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表现良好,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90年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8年。由于长期生活在条件艰苦的戈壁地区,加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牛玉强患上了严重的肺部疾病,并最终转化为空洞型肺结核。1990年10月,新疆监狱对牛玉强给予保外就医的决定。当年11月1日,牛玉强回到了已经离开6年之久的北京,随即住进了医院。

  1991年夏季,保外就医考察组来到了牛玉强的家中,见到了在病床上输液的牛玉强,作出续保一年的决定。又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病情仍未见明显好转的牛玉强和家人等待着监狱方面再次来人考察。但奇怪的是,监狱方面没有再派人到北京来。不过保外就医期间,每个月的月初,牛玉强都要在老父亲的陪伴下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某派出所,向管片民警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活动。

  巧合:结婚日“流氓罪”删除

  1996年,身体已经明显好转的牛玉强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河北的年轻姑娘朱某,次年结婚。巧合的是,就在牛玉强新婚之喜的1997年7月1日,经过第四次修改之后的新刑法正式实施,当年被用来判决牛玉强的流氓罪被从刑法中永久地删除。遗憾的是,牛玉强和他的新婚妻子都不知道这个消息。

  2010年11月4日,牛玉强的妻子朱某向记者说:“他是个老实人,从来不高声说话,更不敢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冲突。”在朱某的眼中,丈夫牛玉强只是因为年轻时不懂事,才会惹下牢狱之灾。牛玉强一直没有找工作,一个原因是他本来就身体不好,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不得从事与治疗无关的其他活动。这样一来,家里所有的经济收入就全部依靠朱某在外面打工的微薄收入。“但是我们夫妻俩的感情特别好,从来没有吵过一句嘴。”朱某说。

  记者在牛玉强所居住的街道和社区了解情况时,几乎所有人都会用“老实”两个字来形容他。有被采访者称:“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早睡晚起,孝敬老人,几乎什么事情都和他不沾边。”

  变故:被列为逃犯遭抓捕

  就在牛玉强一家三口过着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时,谁都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04年夏季的一天,两名新疆警察来到了牛玉强的家,告诉他监狱曾经多次来信或是给北京警方发函要求他返回监狱,甚至两度在网络上通缉牛玉强,但是他迟迟没有返回,已经被列为逃犯,所以特地前来抓捕他。

  牛玉强和妻子当时就傻了,自己明明就在家里待着,并且每月都要到派出所汇报思想呢。牛玉强的妻子匆忙来到派出所,当管片民警打开电脑时才发现,监狱方面确实曾经于1999年和2001年两次通缉了牛玉强。监狱的警察了解情况后告诉牛玉强说,只要他回监狱去把余刑服完就可以了。根据改判后的判决书,他的余刑到2008年4月结束。第二天早上,牛玉强挥泪告别妻儿回监狱服刑。

  2004年底,就在朱某充满希望等待着丈夫归来的日子里,一份来自新疆石河子监狱的资料邮寄到了她的手中。根据资料显示,由于牛玉强保外就医迟迟不归,所以经过研究决定对其刑期顺延,由原来的2008年4月28日释放顺延到2020年4月28日。牛玉强将是最后一个在我国监狱里服刑的流氓罪犯,他将成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

  双方说法

  妻子质疑:丈夫未逃监狱推卸责任

  在收到关于给牛玉强顺延刑期的通知后,牛玉强的爱人朱某终于坚持不下去了,找到各个部门申诉。按照朱某的看法,她认为自己的丈夫从保外就医结束到被抓回监狱的12个年头(保外就医2年),都应该被计算在执行的刑期里。

  “我丈夫14年来一直在家,哪里都没有去过。每个月去派出所报到一次。”朱某告诉记者,监狱更是没有来过人或通过什么手段联系过她的丈夫,丈夫几乎成了被监狱遗忘的人。“监狱除了写信发函什么都没做,这其中一定有监狱个别警察失职的因素。只是现在他们让我丈夫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对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结果,我不服!”朱某说。

  监狱答复:延期未归顺延刑期合法

  2006年4月5日,新疆石河子监狱给朱某邮寄回来一份书面的答复。监狱方面认为:牛玉强对保外就医时间明确知道;保外就医期间到期后不积极主动返回;抱侥幸心理逃避刑罚;在社会上长时间不向监狱报告情况。基于这些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给牛玉强顺延刑期是合理合法的。

  监狱方面透露,监狱方面从1992年开始一直到1997年间,一直在用书信的形式通知北京警方将牛玉强“协捕”并遣返回监狱。随后监狱又从1998年到2002年期间,以“挂号信”的形式提请北京警方抓捕牛玉强返监,但牛玉强始终未返回。无奈之下,监狱只好在1999年和2001年两次上网通缉牛玉强,最终派人在2004年将牛玉强抓获。

  观点交锋

  中国法学会张平:

  牛玉强应该继续服刑

  就在朱某奔走申诉的同期,北京多位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就牛玉强是否还应该继续服刑,发生了激烈的交锋。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给出的观点是:牛玉强应该继续服刑。“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原则是讲究罪刑初定的。也就是当初犯罪时被认定的罪名,经过法院判刑后,就应该将判决执行完毕。”张平解释道。张平称,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初的案件有错误,才可以撤销原判决。

  原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周泽:

  原审判决应撤销重审

  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则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观点:牛玉强案件原审判决应该撤销、重审。周泽认为,像牛玉强这样的情形,如果根据新刑法不构成犯罪,或者只需要负较轻的刑事责任,而其过去已经被判处刑罚或判了较重刑罚的,有必要对他们的行为重新评价。依据现行法律不构成犯罪的,应立即释放。如果根据现行法律仍然认定为犯罪的,则应该依据新刑法来进行定罪量刑。本组稿件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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