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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怀疑女友出轨拘禁情敌 拍其裸照并逼喝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6日14:09  新安传媒网

  怀疑女友出轨,21岁的肥西小伙小吴伙同亲友,将女友的“绯闻男友”非法拘禁长达15个小时,并进行了非人的虐待。12月3日,肥西县人民法院认定小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三年前,小吴在一网吧与女孩小雯相识,不久便同居在一起。因小吴性格暴躁,两人同居后不久就开始吵架。

  在日前一次朋友聚会上,小雯认识了高大帅气的小林(化名),此后联系不断。不久,小吴开始怀疑小雯与小林有暧昧关系。6月16日晚上,得知小林在小雯家后,小吴纠集堂兄弟小旭、小雨、小锐,携带胶带、绳索等作案工具,来到小雯家楼下等候。晚上9时许,小林下楼买水,被小吴等四人连推带搡塞进一辆面包车,用胶带捆住手脚,并将其嘴粘住后实施殴打。随后,四人又上楼将小雯带下来,与小林一起拉到小吴家中,再次对小林实施殴打侮辱。

  其间,小吴逼迫小林写下欠条,称他向小吴借了5万元钱,7天之内偿还,如不还清,就按银行利息偿还。此外,小吴等人还用DV拍下小林和小雯在一起的裸体照片,之后又拿刀逼小林喝尿。小林不喝,小吴就说:“不喝的话,让你尝尝满清十大酷刑,挨个让你试。”

  6月17日下午1时许,小吴要小林给其老板打电话,让其取钱偿还。小林的老板接听电话后,感觉苗头不对,随即报案。民警立即赶到小吴家中,将小吴、小旭、小雨抓获,解救出小林。6月21日,小锐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小吴纠集同伙非法拘禁小林15个小时,并有殴打、侮辱情节,构成非法拘禁罪,最终判处小吴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袁祖云  张虹 本报记者  袁星红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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