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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丢身份证被错当抢劫犯关35天 获赔4千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03: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男子索赔15万 经复议 维持原刑事赔偿决定

  本报讯(记者 刘晓星) 今年7月,广东少女林贝欣被错当成浙江通缉犯,而惊人的相似发生在了今年35岁的河南男子杨保才身上。因为不满警方所给的4千余元的赔偿,杨保才请求广州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索赔15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举行了听证。

  丢了身份证网吧被抓

  杨保才是河南省沈丘县范营乡杨湾村人。去年底,有点积蓄的杨保才与老乡商量做点运输的小生意。实现把老婆孩子接到广州的愿望。

  今年1月24日,杨保才买完火车票发现钱包不见了,里边有身份证。但他做梦也想不到,身份证的丢失竟然会给他带来一场无妄之灾。

  2010年6月24日,杨保才在广州白云区鹅掌坦新悦网吧上网时,几名警察突然走到了他面前。“他们问我,你是杨保才么?我说是啊!马上就被摁住了。”

  随后他便被带到了同德派出所。6月25日凌晨2时左右,他又被转移到了太和派出所。杨保才回忆,6月25日上午,他接受了第一次讯问。民警问他:”你1月27日在哪里?”杨保才回答在老家。民警随即告诉他涉嫌在广州抢劫。“我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杨保才说。当日,他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随后便被移送到了白云看守所。

  关了35天被释放

  在看守所里,他不再被唤作杨保才,而是2635。冷静下来后,杨保才才想起了身份证丢了的事情。“我告诉警察身份证丢了,可能被人用来干坏事了,但没人理我。”

  杨保才是一个特别看重面子的人,他说,自己在看守所里并不害怕。“我跟那些警察说,你们随便查,我没做过的事情,不怕你们查。等我出去了,就要告你们!”

  他在看守所里呆了35天,7月29日晚11时左右,警察喊“2635!”他被命令脱下看守所的衣服,懵懵懂懂地跟着警察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听到了5个字:“你可以走了!”当时,杨保才拦了一辆的士,向司机借了手机,打给住在同德围的弟弟,说:“我出来了!”

  想索赔15万损失费

  重获自由后,杨保才再也不想搞运输的事情了,他的生活被“索赔”占据。2010年9月6日,他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10月21日,白云公安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他4390.05元。这在杨保才看来远远不够,于是,他又向广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白云分局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名誉损失5万元,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5万元,共计15万元,同时要求白云公安分局在网络上进行公开道歉,在其居住地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追究侮辱其人格的看守所民警的相关责任。经复议,广州市公安局于11月21日作出了维持原刑事赔偿决定书的决定。

  杨保才还是不服,锲而不舍地向广州中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了申请。杨保才称:“我也不知道什么法律依据,但我说的是事实。”庭后,杨保才告诉记者,“现在我也没办法回老家,大家都对我指指点点。即使我现在被放了,但村里人不懂,总觉得我被抓进去过,肯定有问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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