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薇) 55岁男子王富指使自己23岁的女儿王佳蕊,将136.3克海洛因从广州运至北京。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王富无期徒刑,王佳蕊有期徒刑12年。
王富有过前科。1982年2月,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2002年9月、10月分别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0天、15天;2003年11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9年12月,他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日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查明,今年1月29日,受父亲王富的指使,23岁的王佳蕊由广州乘坐火车,将136.3克含量为78.6%的海洛因运至北京。当日下午5时许,王佳蕊携带上述毒品在西城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王富于当日晚8时许在其暂住地被查获,当场从其身上及房间内起获1.95克海洛因。
受审时,王富称自己患有胆结石、胰腺炎、高血压等疾病,一直吸毒。王佳蕊则表示运毒是为生病的父亲减轻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