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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追打行窃中学生致其死亡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02:32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小偷是可恨,但如果把人给追打致死了,后果就“严重”了。今年4月,在云阳张飞庙景区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一中学生凌晨行窃时,遭店主等人追打致死。昨天,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店主周小平有期徒刑5年,其同案人也获刑。

  据了解,本案被告人周小平、胡礼国等人均为云阳张飞庙门前的小店主。今年4月10日凌晨2:30左右,周小平发现几个小偷到他们摊位盗窃。周叫来胡礼国等人用拐杖追打小偷,其中一小偷被他们打倒在地。不久,民警接报赶来查明了小偷竟是当地某中学15岁的在校学生小果(化名),当天跟他作案的还有几个同学。很快,这些人也被抓。

  小果等人交待,他们原来也到这些店铺偷过东西,主要就是偷些弹枪、哨子、弓弩等。就在民警做讯问笔录期间,被打倒的小果突然开始呕吐起来。当日凌晨6时,小果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小果系颅脑损伤、硬膜外血肿身亡。凌晨7时许,原本已回家的周小平、胡礼国等人被带到了派出所。他们承认在追赶小果时动了手。案发后,周小平等人共同赔偿了小果家人28万元。鉴于儿子的行为有过错,小果父母也对周小平等人表示谅解,希望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上月底,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本案中被害人有重大过错,以及被告积极赔偿受害人家人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小平有期徒刑5年;同案被告人胡礼国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官说法

  拐杖殴打小偷

  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追打小偷致其死亡,咋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据承办法官称,发现有小偷后,店主周小平、胡礼国持拐杖追撵,主观上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客观上还向被害人头部实施了击打行为,导致小果死亡结果的发生,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定罪处刑。在共同犯罪中,周小平系主犯,胡礼国起次要作用,为从犯。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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