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准公务员因先育后婚政审被淘汰起诉当事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9日16:58  现代快报

  今年10月27日,快报曾以《未婚先育,“准公务员”没过政审关》为题,报道了泰州的“准公务员”小陈因先生育后结婚而政审被拒一事。昨天上午,小陈委托律师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起诉至泰州海陵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泰州市人社局不录取他的行为违法,同时提出精神损失等一系列索赔要求。当事人小陈表示,无论法院是否立案,他都会平静对待。  

  未婚先育,政审没过

  今年3月,泰州的小陈报名参加了泰州市公务员考试。他报考的职位是泰兴市某乡镇的组织人事岗。随后,小陈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项环节。在很多人看来,最后政审不过是“走过场”的形式罢了,于是小陈辞掉了在苏州的工作,与妻儿来到泰州等待去他报考的单位报到。

  9月13日,小陈突然发现网上公示的公务员录用名单中没有他的名字。小陈向泰州市人社局及有关部门询问后,得知他因先生孩子后结婚,违反了《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所以被认定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小陈认为自己遭到政审歧视,随后,他着手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诉状已交,立案待定

  昨天上午,小陈的代理律师鞠俊杰向泰州市海陵区法院递交了行政上诉状,要求法院判令泰州市人社局不予录取小陈的行为违法,并判令人社局录用原告,同时小陈还向泰州市人社局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损失1000元。

  目前,海陵区法院立案庭已经接收了诉状和相关材料。“具体是否立案,要等行政庭审核后再作决定。”昨天下午,海陵法院立案庭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本月20日前,立案庭将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当事小陈,心态平和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泰州市人社局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人社局对他们成为被告一事并不知情,至于人社局如何回应此事,该工作人员称需要请示相关领导再作答复。

  “这件事过了这么久,我已经想通了很多。”昨天,小陈告诉记者他目前正忙着与朋友开公司创业,生意还在起步阶段,对于这次诉讼,他的心态特别平静。“如果能立案,那我会继续打官司,要被驳回我也能接受。”小陈说,“等到20日以后再说吧。”

  同类诉讼,败诉告终

  徐州和小陈有相似遭遇的王莹曾多次起诉,都以败诉告终,可她认为此事引起的讨论和影响远大于事件本身。王莹一案曾被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评为“2009年度十大宪法性事例”。可实际上,先育后婚到底能否构成拒录公务员理由,争论始终分成明显两派,一方认为先育后婚已经普遍到不算道德问题,可也有一方认为,先育后婚不值得提倡,对考公务员的考生应严格要求。

  曾帮助过王莹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表示,小陈的遭遇和王莹如出一辙,此事值得重视。“《公务员录用规定》第26条规定了考察内容,包括了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但具体哪些是合格的,哪些是不合格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说。只要没有影响到他人,在这种情况下,都应对公民做有利的解释。”快报记者 张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政审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