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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洗澡触电身亡 洗浴中心老板获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14:49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亓静)一个没有资质的洗浴中心开张仅仅一个月,就闹出了人命,老板在营业时擅自连接电线、启动电机电源,致正在洗澡的女孩蒋某触电身亡。昨天,海淀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邓鹏有期徒刑2年。

  今年22岁的河南男子邓鹏在城乡结合部开了一个洗浴中心。2010年1月31日10时许,邓鹏在海淀区西三旗东滨河路其经营的雨晴洗浴店内,因该店锅炉风机电机不能正常工作,为了不影响生意,他在无电工资质且明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擅自打开电源开关箱反复接驳风机火线、零线,导致店内女宾部正在洗澡的被害人蒋某触电死亡。经法医鉴定,蒋某符合电击死亡。当日,被告人邓鹏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置。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邓鹏通过其家属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人民币3.6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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