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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微博称醉驾民警已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3日06:19  南方都市报

  12月11日凌晨1时许,深圳市交警局在猎虎行动中查获一名醉酒驾车的警察。事后,有网友微博披露,该民警中途被放。昨日凌晨3点03分,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证实,该醉驾民警已经被拘留“中途放走”是谣言。

  醉驾被查亮出警察证

  12月11日凌晨1时许,在深南东路门诊部东往西路段的一个小路口处,一辆车牌为粤W LY 368的丰田R V 4越野车驶出路口进入深南路。在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这辆越野车欲倒车后退,但被后方车辆挡住了。现场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将车拦停,随后要求司机下车接受检查。

  在当晚的猎虎行动中,不少媒体跟随警方上路采访。据现场多名记者证实,该司机在跟随民警前往检查点接受酒精检测过程中,掏出了带有警徽标志的警察证。但现场交警仍坚持让该司机接受了酒精检测。经现场测试,该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血液82毫克酒精的浓度,超过了80毫克的醉酒标准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整个检测过程中,该司机十分配合,并未提出异议,并签字认可了检测结果。在接受证件检查过程中,其驾驶证上登记的姓名为王俊岗,居住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巡警大队宿舍,因此现场有记者怀疑其为警察。但当被问及是否警察时,王俊岗始终保持沉默。随后,王俊岗被带往交警局机动大队接受处理。

  警方自揭家丑获称赞

  王俊岗醉驾被查后,有网友在得知消息后发布了微博,称王俊岗被查后被交警中途放走。该消息发布后,不少网友纷纷转帖表示了对事件的关注。

  昨日凌晨3点03分,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也针对此事发布了一则微博,称12月11日凌晨1时许,罗湖分局一民警醉驾被拘留。经单位领导协调王某回单位办理完工作交接后,当晚9点30分被交警带回,随后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披露了王俊岗醉驾被拘的消息后,立即引发网友跟帖转发,不少网友以及国内的公安微博均对深圳警方微博自揭家丑的行为给予赞誉。采写:南都记者 刘春林

  三大疑问

  尽管警方通过微博主动披露事件进展引来各方好评,但是也有个别网友对于事件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质疑。

  疑问1 醉驾后还办工作交接?

  网友第一现场翟翔发表观点认为:人性化执法,但愿我们大家都有这样的待遇。针对“经单位领导协调王某回单位办理完工作交接……”的说法,有网友评价提出疑问:“醉驾之后还能办理工作交接,这样是不是不合适啊?”

  疑问2 真拘留还是假拘留?

  有网友表示,虽然警方通过微博发布了消息称“王俊岗被拘留了15天”,但是否真的被拘留,还需进一步证实。

  疑问3民警醉驾,是否须辞退?

  早在2003年起,公安部就出台了《五条禁令》,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12月10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部署深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时提出,公安民警要做表率,凡是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要坚决辞退。

  一些国内公安同行看到此消息后,首先想到了《五条禁令》。“太原公安第一博”在该微博后面提出了疑问:“五条禁令不执行了吗?”网友“农民工一代”表示,按公安部规定要予以辞退,希望深圳警方能公布后续处理结果。也有网友认为,非工作时间饮酒,不应该被开除。

  深圳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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