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一件民事纠纷,却被地方政府搞成了一个刑事案件,所谓敲诈勒索是无稽之谈。”代理律师常柏阳说。
2009年,因不满征地补偿标准,河南省临颍县5位农民屡次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后获得政府主动提供的额外征地补偿。2010年初,政府再次征地的要求被5位农民拒绝。9月,5位农民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12月8日,该案“因证据问题”被临颍县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
镇里主动提供额外补偿
截至12月12日,临颍县城关镇邢庄村村民张雪珍、谢景甫、谢胜利、谢志平、谢德臣5人已失去自由105天。
“这些额外的补偿是我们合法争取来的!”谢景甫的女儿谢晓庆告诉记者。
邢庄村位于临颍县城城区,是典型的城中村,土地所剩无几。
2007年3月21日,河南省政府批复同意临颍县转用并征收一批集体耕地,邢庄村13组、14组的108.62亩耕地就在其中。
2007年11月29日,该县政府同意招标出让该块土地使用权。12月31日,临颍县国土资源局与鑫诚置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是,这块土地就成了该开发商的四季花都项目用地。
据悉,鑫诚置业是临颍县纪检委招商引资企业,2007年10月注册成立。
谢晓庆介绍,2008年3月,邢庄村村委会出台的征地补偿为每亩2.2万元,村里另补1万元,总共每亩3.2万元,村委会要求村民签字卖地。
“因为没有看到任何征地公告,包括政府征地手续、土地补偿标准,大多数村民并不同意”。谢晓庆告诉记者。
村委会陆续做14组村民的工作,最后仅剩下张雪珍、谢景甫、谢胜利、谢志平、谢德臣5户没有签字,涉及土地6亩左右。
据5人被捕后形成的讯问笔录显示:2009年麦收前,5户人家的土地上成熟小麦被人趁夜推掉。此后,5户人便联合起来,在地里搭棚,每天派人轮流看护。
2009年8月9日夜,趁下雨无人看管,一群人开着推土机又推掉了6亩土地上的玉米。8月28日下午,开发商在土地上开始强行施工,与5户人家发生肢体冲突。其中,谢胜利70多岁的老母亲被打伤,送到医院治疗。
据记者调查,鑫诚置业在2009年11月底才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法津规定,未取得许可证之前的施工,都属于违法施工,不受法律保护。
“在此情况下,公民制止其施工是一种护法行为。”张雪珍等5人的辩护律师常柏阳告诉记者。
“(当时)开发商受不了了,(因为停工)损失很大,(我们)通过颖北新区管委会(指邢庄村所在地的政府),跟开发商协商,再拿钱来额外补偿。”临颍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孙耀平告诉记者。
2009年9月23日晚,谢晓庆与孙耀平通电话。电话录音显示:孙承认四季花都项目是先占地后办证,承认在拆迁过程中有的干部做工作耐心不够,对5户人家有所伤害,可以进行适当补偿,并且要5家保守秘密。
临颍县城关镇政府的《关于对张雪珍等村民在四季花都项目征地过程中的调查情况》(下称《调查情况》)显示:“为了避免势态进一步扩大,由镇党委副书记孙耀平负责,为了企业尽快开工入驻,在全额兑现了张雪珍等5户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同时,又额外领取了12.5万元所谓土地补助费用(谢景甫4.7万元、张雪珍2.58万元、谢胜利1.7万、谢德臣1.6万、谢路生(谢志平)1.7万元)。”
据悉,张雪珍2009年被征的1.8亩地,共得到87300元补偿,按照当地的补偿标准,应该得到61500元,多出的25800元中,24000元是额外补偿的(张雪珍家6口人,每人4000元),另外1800元是青苗款。其他4户人家的补偿如法炮制,即按人头每人4000元,外加一些青苗补偿款。
谢晓庆向记者解释,2009年9月下旬,5户人家领取了应有补偿与额外补偿,并签下了征地协议。
获额外补偿变“敲诈勒索”
2009年的征地完成后,邢庄村14组尚剩余70亩左右耕地。进入2010年,临颍县政府欲征用剩余耕地,其中也包括5户人家的剩余土地。
2010年2月,5户人被孙耀平叫去,孙想让他们在新的征地协议中签字。
“孙耀平说,上次(指2009年征地)我们配合得很好,这次还得配合。我们不同意,他暴跳如雷,拍桌子瞪眼,说‘你们不想回家了,把你们抓起来!’”一位当时参与谈判的村民告诉记者。
孙耀平向记者否认曾威胁5户村民的说法。
谢晓庆告诉记者,2010年征地中,许多村民都没有签字同意,政府是“杀鸡给猴看”。孙耀平也向记者证实,2010年的征地工作还没有完成。
上述临颍县城关镇政府《调查情况》显示:“在新一轮土地收储工作中(指2010年的征地),张雪珍等5户不仅不配合,反而煽动其他群众以种种理由不配合土地收储,并且宣传他们由于态度强硬、工作不配合反而得到额外补偿,致使目前邢庄村土地收储工作尽管镇村干部付出极大精力,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整个土地收储及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
2010年7月,临颍县城关镇政府负责拆迁的人员曾到张雪珍家,要求其在新的征地协议上签字,但遭到张雪珍拒绝。
“2010年8月27日凌晨3点多,每户村民家里突然闯入十多个便衣,他们自称是公安人员,分别在每家带走了一个人。”谢晓庆说。谢景甫、张雪珍、谢胜利、谢德臣、谢志平均在当时被带走,其中张雪珍已63岁。
常柏阳介绍,临颍县警方认为:自2008年4月以来,这5人多次强行阻止四季花都小区施工,导致施工方损失工程设备费用97395元,并多次阻工。为此,城关镇政府拿出12万多元对这5人的家庭再次补偿。
“警方认定他们5个人是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常柏阳说。
2010年9月6日,谢景甫5人被临颍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张雪珍等5人拥有自己所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自然,跟征地者讨价还价,是张雪珍等人的权利。这是物权的本意。”常柏阳说。
据临颍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梁红举介绍,12月8日,临颍县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原因是“证据问题”。至于证据存在哪些问题,梁红举称不方便解释。
南都记者 石玉 发自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