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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遭错误通缉被拘7天 警方登门道歉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5日01:33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蔡早勤 张勇军)被温州警方错误通缉,武汉小伙子小陈无辜被拘7天。前日,温州警方派专人到武汉,向小陈及其家人道歉,并赔偿3000元损失。

  小陈,24岁,住在江岸区。今年7月26日,江岸警方根据网上追逃信息,在网吧内将小陈抓获,随后被温州警方带走。温州警方认为,小陈涉嫌一起盗抢案。8月1日,温州警方调查后发现,小陈系错误通缉将其释放(见本报8月10日头版报道)。

  小陈母亲认为,温州警方出错,导致儿子及家人身心受创。10月25日,她写信给浙江省公安厅,要求给小陈和家属说法。

  12月13日,温州警方派人专程到武汉,向小陈出具了无罪释放证明,并就此向其家人道歉,并赔偿3000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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