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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替人运毒将一斤毒品藏相册内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5日08:56  华龙网

  华龙网12月14日19时讯(数字记者阙影、通讯员杨君相)  重庆一90后男青年将566.6克毒品藏匿于相册之中进行运输,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今日下午,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昨日判处王小龙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年仅20岁的南川男子王小龙曾于2007年4月,因犯抢劫罪,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9年5月22日刑满释放。 

  2010年4月12日,王小龙携带夹藏毒品的相册从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出发乘客车前往昆明市,当日上午9时许,途径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道213线通关服务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经称重,王小龙携带的相册夹藏毒品566.6克。经公安机关鉴定,该毒品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其中甲基苯丙胺含量16.9%。 

  庭审时,王小龙辩称是受他人之托带相册回重庆,事先不知道里面夹藏有毒品。法院审理认为,夹带有毒品的相册明显超出本身应有重量,王小龙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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