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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唆使男友强奸朋友一审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9日01:09  新文化报

  本报四平讯(记者 樊亮)因担心好友张某将自己卖淫的事说出去,吴某竟唆使男友李某将张某强奸。

  今年10月刚满18周岁的吴某与张某都是公主岭市黑林子镇的人,二人是好朋友。1月25日晚,张某从黑龙江省回到公主岭,因为天色已晚,找不到住处,她就给吴某打了电话。

  吴某让张某来到她和同居男友李某长期居住的某旅店内。吴某怕张某将自己曾卖淫的事说出去,就让男友李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吴某又劝说张某卖淫,遭到拒绝。2月12日,吴某和李某离开旅店,解除了对张某的控制。2月17日,张某报了案。

  案发后,李某于5月19日被抓获归案。同日,吴某投案自首。

  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李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吴某犯强奸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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