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贪污公款后潜逃境外、被云南省施甸县检察院网上追逃近三年的被告人赵原丽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经查,2005年至2006年6月,赵原丽利用担任施甸县由旺中学出纳的便利,多次将自己保管的学校公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赌博。为逃避法律责任,2006年6月19日,赵原丽潜逃至缅甸。施甸县检察院于2007年对其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该院先后多次派出干警到中缅边境的镇康县、沧源县检察院和边防工作站通报情况,要求协助抓捕。今年3月7日,赵原丽被芒卡边防工作站工作人员抓获归案。10月3日,施甸县检察院以赵原丽涉嫌贪污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黄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