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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称遭钓鱼执法 女乘客跳车疑为鱼饵

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

  一起跳车事件让娄底的哥彭勇军既委屈又愤怒,直到现在他仍坚持认为遭受了“钓鱼执法”。    

  12月9日上午,彭勇军驾驶出租车送两位客人和一名女子去双峰,途中减速时,该女子突然跳车,旁边一直跟随的3辆商务车上下来十多个年轻人,对着彭勇军一顿暴打并将该女子带走,还说:“我们是娄星区运管执法队员,你的出租车涉嫌非法营运。”对此,娄底市娄星区运管局负责人回应称,社会监督员监督出租车违规的行为并非“钓鱼”,目前也不会停止这种监督员执法的做法。

  ■记者 刘璋景

  女子跳车,的哥被执法便衣打了

  彭勇军是娄底市某出租车公司的哥。9日上午,他驾驶出租车送两位客人去双峰,发车时接到一名女子的电话,说她在娄底民营市场门口,想租车去双峰。

  10分钟后,彭勇军将车开到指定地点,一名穿黑色外套的年轻女子迎了过来。“谈好价格后,那女子就打电话,称自己上车了。”彭勇军说,车子开出500米,三辆遮住了车牌的商务车围了过来。

  彭勇军以为是社会流氓,没有理会,凭借熟练的技术绕过围堵后,向双峰方向驶去。“此间,坐在车右后侧的女子,不停地打电话,叫对方快点。”彭勇军回忆,当车行驶到双峰万宝路口刚一减速时,黑衣女子突然开门跳下车。

  彭勇军一个急刹,立即下车营救。很快,之前的三辆商务车再次追了上来,车上下来十多个身着便衣的年轻人,对着彭勇军一顿暴打后将黑衣女子带走。“看你还敢不敢跑。”一男子指着满头是血的彭勇军说:“我们是娄星区运管执法队员,你的出租车涉嫌非法营运,我们扣下了。”

  先赔2万再罚1万,她是“鱼饵”?

  17日,彭勇军的出租车被扣一周后,一名自称娄星区客运市场整顿办公室的执法人员通知他:“想取回车,先赔偿跳车女子2万元的医疗费,再接受1万元的罚款。”

  这样的处理结果,彭勇军无法接受。他认为,这是遭遇了运管执法人员的“钓鱼执法”,跳车的女乘客就是“鱼饵”。“既然是乘客,为什么要跳车?又为什么要租车去双峰?”在他的再三质疑下,当天下午,跳车女子和5名年轻男子来到娄星区运管局与其当面协商。 

  跳车女子自称姓刘,其他个人信息不便透露。当记者要求查看该证人笔录时,娄星区客运市场整顿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表示,为了保护其权益,这一部分特意隐去了个人信息。

  谈及跳车原因,刘女士说:“当时害怕出租车司机误将自己当成‘钓鱼’人,情急之下只好跳车。”这样的解释,让彭勇军更加坚信遭受了“钓鱼执法”,他认为这是对方在不打自招:“自己不是‘鱼饵’,为什么要害怕呢?”

  说起挨打一事,彭勇军说,哪有执法人员不问青红皂白,就对着被执法人一顿猛打,“他们判定我非法营运的依据是什么?”僵持中,双方协商未果。18日,彭勇军告诉记者,已聘请律师,将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彭勇军的遭遇发生后,引起不少的哥的共鸣。一些的哥自发组成“声援团”,反映与其有相同“被钓鱼”的遭遇。

  部门回应

  暂时不会停止这种执法方式

  娄星区运管局局长聂国和回应称,便衣执法队员是娄星区客运市场整顿办公室下设的社会监督员,运管局只是主要参与执法的单位之一。他表示,娄底城区很多出租车不打表拼客向周边县市送客,让拥有合法线路经营权的中巴深恶痛绝,部分的哥越限经营导致娄底至双峰的运管秩序失控。

  “交通部门曾通过当地媒体通报会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监督。”聂国和称,“为什么说不是‘钓鱼执法’,因为我们并没有偷偷摸摸通过罚款来创收。”记者从娄星区客运市场整顿办公室获悉,目前暂时不会停止这种监督员执法的做法。

  律师说法

  乘客预约不构成非法营运

  当地一位罗姓律师表示,出租车主管部门是建设部门,运管部门查扣出租车存在执法主体上的错误。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出租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服务等客运服务方式。出租车原则上应当在本地区经营,但根据乘客的需要也可以往返于本地区与外地区之间。罗律师认为依据以上规定,乘客可以通过电话预约乘坐出租车从娄底到双峰或从双峰到娄底,并不构成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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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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