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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数次将人捅伤殴打后抢劫 主犯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2日16:30  兰州晚报

  本报讯 3名由平均年龄不足20岁的打工仔组成的抢劫团伙,在不到一个月内疯狂作案8起抢得财物4.6万余元,且作案手段残忍,每次作案时都先将人捅伤殴打后才抢劫。12月21日,包括作案时年仅16岁的静宁少年王国军化名在内的3名劫匪在市中院受审。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主犯郑狼杰无期徒刑;其余两名从犯分别被判处11年和13年有期刑期。

  案情回放

  持刀劫匪1月内作案8起

  为防止受害人反抗,现年22岁的打工仔郑狼杰每次抢劫作案时都先将人捅伤,而后实施抢劫。2009年11月4日23时许,被告人郑狼杰与作案时年仅16岁的静宁少年王国军共谋后,在兰州市西固区东路一汽修厂对面路口,手持匕首和棍子,对被害人柏某殴打后,抢走其手机和6元现金。隔了两天,他们两人又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东山街一垃圾台附近持匕首将被害人孙某捅伤,抢得孙某现金900元及价值450元的手机一部。同年12月2日23时许,郑狼杰又伙同王国军、李润清,在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持匕首抢劫了被害人丁某。

  在一次次顺利脱逃之后,郑狼杰等人决定做笔“大买卖”,把目光从夜间独行路人转移到来兰做生意的客商身上。2009年12月12日下午5时许,3人各持匕首在火车站附近游荡,盯上外地来兰刚下车的吕某。当其行至僻静处时,3人一拥而上,将吕某拉上出租车并持刀威胁的哥行至新港城北门一带。3人将吕某带往一未启用的地下通道内,不仅抢走其随身携带的价值3.3万余元玉石、两部手机和2500元现金,还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而胆大妄为的3人第一次从卡上取出500元,又恐吓吕某给家属致电要求火速汇款。第二次取款1000元后,贪心不足的3人又用同样手段,再次威逼吕某要求家人汇款。第3次,郑狼杰和另一人负责看管吕某,李润清独自前往银行取款。不过,其鬼鬼祟祟的模样早被便衣警察锁定并遭盘查,3人随即归案,吕某被成功解救。

  一审宣判

  团伙主犯被判无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狼杰、王国军(化名)、李润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各持刀具、电警棍等凶器共同对他人威胁、殴打甚至实施人身伤害并抢劫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三被告人多次暴力抢劫,致伤多人,抢劫财物数额巨大,应予严惩。其中,被告人郑狼杰犯罪行为积极,并当庭翻供,态度恶劣,可从重处罚;被告人王国军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润清抢劫行为相对较少,可从轻处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依据《刑法》之规定,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郑狼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润清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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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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