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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称宋山木涉嫌强奸案可能年底前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4日10:58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黄顺

  ● 回放:“找个我有空的时间,让你感觉开心快乐”——“山木培训”原总裁宋山木的这句话,让22岁的女孩罗云(化名) 感觉恶心。5月4日,她向深圳警方报案称,5月3日晚,她被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被拍下裸照,虽身处月经期,仍遭到宋山木强奸

  涉案女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警方接警后破门进入案发现场,找到了沾有血迹的蓝、白两条浴巾、性爱器具等涉案物证。

  5月12日,宋山木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5月13日,因有强奸罪嫌疑,罗湖警方对宋山木实施了刑事拘留。

  9月16日,罗湖区检察院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被告人宋山木的刑事责任,向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10月18日,因涉及个人隐私未进行公开审理,罗湖区法院在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悄然开庭。宋山木在庭上坚称自己与罗云发生性关系是出于对方自愿,罗云是为了钱才与他翻脸闹上法庭,宋山木否认了指控。

  而庭审当天罗云的情绪一直很激动,每次对宋山木的辩解,罗云都非常愤怒。庭审结束后,罗云的情绪低落。

  12月上旬,山木案再次开庭,对第一次开庭所提到的两个内容进行证据补充,这两项证据都是证明罗云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是属于自愿还是强迫的重要内容。由于只是就刑事部分进行审理,因此罗云未出庭。

  其中一项证据是关于床单的司法鉴定的说明。在罗云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的床单上,未检出罗云的血迹,而该项证据对于证实罗云之前所述“被强迫发生性关系时曾有血滴在床单上”的证言是否属实非常重要。在二次庭审时,该项证据与首次开庭时一样,显示“未检出STR分型”。

  另一项证据补充,则是关于公司何时通知宋山木回深圳的询问笔录,该证据也与首次开庭时显示的一致。该证据可能涉及宋山木事后给罗云3000元钱的性质问题。

  ● 追踪:关于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的进展,记者日前虽经多方打探,但并没有得到确切消息。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可能性比较大的是,山木“强奸门”案有望于今年年底前结案,不过此说法尚未得到权威证实。如果这一说法属实的话,那就意味着,该案的宣判结果在这几天内就能出来。

  据一位在政法机关工作的办案人员透露,目前宋山木仍旧被羁押在罗湖看守所,精神状态良好。尽管是名人,但山木并没有得到特殊待遇单独关押,而是与其他在押人员关押在一起。

  在看守所,宋山木作为一家培训机构的总裁,“乐于培训”的本色依旧不变,延续到了监仓内。虽然同样身为犯罪嫌疑人,不过宋山木经常口若悬河地给同仓的其他在押嫌疑人“讲课”,据说是天南地北无所不谈。

  而宋山木原先标志性的大胡子,在今年5月12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就已被他自己刮掉。现在看守所,由于隔几天就要整理个人卫生,因此,一直没有留起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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