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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欲分手同居女友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5日03:4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 郭玉红)因为非作歹而“三进宫”的青海男子哈希云,恢复自由身仅3天,就对提出分手的“老婆”痛下杀手,并抢走其首饰和现金。12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指定管辖,对哈希云犯故意杀人和抢劫两罪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哈希云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现年39岁的青海民和籍男子哈希云于1996年、1999年两次因犯抢夺罪入狱服刑。2001年3月,哈希云家人为其张罗了一门亲事,他和同乡女子晓梅(化名)未领取结婚证,就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次年两人的女儿出世。2007年,行为不端的哈希云再次因盗窃被处以劳动教养1年3个月的行政处罚。2008年12月27日,解除劳教的哈希云返家发现,晓梅已经移情别恋,还将自家住房予以变卖。恼怒之下,哈希云心生“劝不回来就杀死”的恶念,并从晓梅兄弟家偷拿一把尖刀揣在身上。3天后,哈希云终于等来了回娘家的晓梅,不过晓梅此番回家的目的是向哈希云明确分手的想法。随后,当两人一同行至娘家附近某煤场时,再度为分手发生争执,哈希云随即掏出尖刀向晓梅捅去。眼见晓梅倒在血泊中无力反抗,哈希云抢走其佩戴的首饰和千余元现金后逃离。晓梅终经抢救无效身亡。2009年5月,逃往敦煌的哈希云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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