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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父以借钱为由酒后强奸侄女未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7日16:13  新闻晚报

  □通讯员 沈春雷 记者 茅冠隽

  晚报讯 一酒醉男子闯入侄女房间企图非礼,遭到反抗被咬破肩胛后方罢休。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批准逮捕。

  今年42岁的安徽籍男子韩某多年前携妻小来沪打工,暂住于金山区亭林镇某乡村农户家。同来金山打工的还有韩某的多位亲戚,其中有住在韩某隔壁以加工羊毛衫谋生的21岁侄女阿娟(化名)。

  今年11月4日晚上8时许,酒后微醺的韩某路过隔壁阿娟的暂住地门口,看到里面只有侄女阿娟一个人在房间里加工羊毛衫,便动了邪念。借着酒劲,韩某闯进了屋,凑近阿娟的脸,拉着阿娟的手假装向她借钱,阿娟慌忙推开他说身边没钱。哪知酒后的韩某非常冲动,嬉皮笑脸地说:“没钱没关系,陪姑父玩玩吧。”说完不顾阿娟的感受,一把把她推倒在旁边的床上,用力抚摸阿娟的脸,还把手伸到阿娟的衣服里乱摸。遭到羞辱的阿娟奋力反抗,拼命推开姑父的双手。情急之中,阿娟张口在韩某左肩猛咬一口,疼得韩某哇哇大叫,才不得不放弃了非礼阿娟的念头。

  事发后,阿娟担心再次受到姑父韩某的骚扰,以及怕影响其三姑母和三姑父(即韩某夫妻)的关系,便只身一人离开金山去了宁波,后在她的亲戚四姑姑和四姑父的一再追问下,才向他们说出了事情的真相。韩某之妻在得知真相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将阿娟接回金山,并带着她向金山警方报了案。

  韩某到案后交代了其骚扰侄女企图强奸侄女并被侄女咬伤的犯罪事实。据悉,韩某早有前科劣迹,2007年8月韩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08年8月刑满释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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