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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姻期间和别人同居生女遭妻子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9日04:3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鹏昊)王女士和丈夫李某离婚后,才知李某在婚姻期间就和其他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怒之下向警方报案。昨天,昌平检察院透露,李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公诉。

  2000年,王女士和李某登记结婚,次年生下一子。后来王女士因下海经商经常去外地出差,夫妻感情出现问题。2005年,她和李某分居,李某主动搬到单位宿舍居住,其间王女士提出离婚,但李某没有同意。

  2007年初,李某偶然结识女子魏某,两人交往数月感情升温,便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魏某还给李某生下一个女儿。随后李某提出和王女士离婚。去年10月,昌平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儿子归李某抚养。王女士为争取抚养权提起上诉,市一中院最终改判孩子归她抚养。

  李某一直对魏某瞒着这起离婚诉讼,让对方以为他早已离婚;也对王女士瞒着已经和魏某同居生女的事实。然而离婚案终审后,王女士偶然从朋友口中得知,李某早在离婚前已经和魏某以夫妻名义同居,遂气愤报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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