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正文
本报讯(通讯员 常斯妤 相颖)袁某酒后乱性,竟将自己不满10岁的亲生女儿强奸,并威胁女儿若将此事泄露,就杀了她和母亲。在此后的三年间,袁某每隔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就对女儿进行性侵犯,直到被妻子发现并报警。日前,密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袁某于2007年至2010年8月间,在其家中等处,明知其女儿未满十四周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检察院认为,袁某为满足淫欲,多次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侵犯女性的人身权利,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