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 用暴力胁迫盲人在街上乞讨,组织者刘社会等4人因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被检方公诉至海淀法院。
据了解,自2006年刑法新增组织残疾人乞讨罪的罪名后,该案为北京首例以该罪名被公诉的案件。
据了解,2010年4月30日,北京警方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有盲人在北医三院路边乞讨。警方赶到现场后,将四名盲人解救。经体检,四名盲人全血、血清检查均有多项参数不正常,身体状况较差。盲人们称,乞讨“受他人指使”。
随后,组织者刘社会等4人被控制。该4人中,刘社会、刘会民是亲兄弟,张新丽和王丽分别是他们的妻子。
王丽曾供述,他们在河南老家陆续找来会拉二胡的盲人,以“去北京挣大钱”为由,将盲人带到北京。
刘社会等4人交代,他们共利用四名盲人,借乞讨牟利6000元。
据了解,盲人来京后,刘社会等人在租来的平房二层搭建了一个简易棚,棚子面积仅有5平方米,高度只能坐着,盲人们睡在只有一床破褥子的木板床上,每餐只有一个馒头或大饼。
检方证实,无论刮风下雨,这些盲人被刘社会等人安排到人流较大的地方,拉二胡乞讨。如盲人提出回家或不肯去乞讨,刘社会等人就会对其辱骂、殴打、禁食,甚至威胁称“让你死在北京”。
检察机关认为,自2009年以来,刘社会等四人,经事先预谋,采用殴打、辱骂、言语威胁等手段组织多名盲人在海淀区五道口城铁站前、北医三院门前等地进行乞讨活动,他们的行为应当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刘社会等四人被海淀检察院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将择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