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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称搀扶倒地老人后被指系肇事者

  晨报讯  这几日,家住涡阳县闸北镇后牛村的王标非常纠结,他称明明是自己好心看见老人倒地不起后上前搀扶,结果老人却声称是被自己的车撞倒的,还把自己给告了。

  目前,涡阳县法院已受理此案。

  被告人称自己冤枉

  据王标介绍,2010年2月18日,他因为哥哥的两轮摩托坏了,便跟侄子将车抬上自己的三轮摩托车,随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到涡阳县闸北路一摩托车修理铺进行修理。在距离修车铺不远处,他看到一位老人跌倒在地。此时,一位怀抱婴儿的妇女称,是她将老人撞倒的,请求王标侄子帮忙扶一下老人。王标的侄子出于好意就上前将老人扶了起来,但老人说自己站不起来,坐在地上不动。随后,这位妇女就离开了现场。而因修理摩托车需要一段时间,他和侄子也离开了修车铺。等到他们回头来取摩托车时却被告知,摩托车已经被派出所拖走了,因为那个被撞倒的老人称自己是被他的三轮车撞倒的。

  老人究竟是谁撞的

  被撞倒的老人叫焦某,今年70多岁。他回忆事发经过时称:“抱小孩的妇女根本就没有碰到我,是三轮摩托车拐弯时把我擦倒的。倒地后确实有人拉我起来,但是我疼得晕过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之后救护车把我送进了医院。”

  据了解,当地交警随后介入调查,焦某出具了一份由商丘京九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焦某损伤是如何形成的鉴定》报告,报告显示“焦某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系非机动车辆直接撞击形成”。

  而事发地不远的修车铺老板黄建伟介绍,他看到确实是那名妇女撞倒了老人。“当时,三轮摩托车停在我的修理铺,至少离那老人有两米远。”

  “一位70多岁的老人被一个妇女碰倒后,那个妇女见没人拦她,就向北走了。”修车铺旁一家移动通讯店的老板牛某也表示,老人不是王标撞的。

  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由于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保护现场,证据还有待进一步取证。而焦某事后已申请了法律援助,并起诉王标人身伤害赔偿,涡阳县法院也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徐子勤 崔兆清 本报记者 孟庆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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