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谎称可不用考试办驾驶证诈骗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21:51  正义网

  正义网陕西1月7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唐自胆)“咱有关系咱有门路,只要你肯出钱,不用考试和审查,便可以领到驾驶证、营运资格证”。被告人罗华以这样的谎言,在半年多时间里,让百余人上当受骗,诈骗所得逾40万元。

  日前,陕西省汉中市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办证诈骗案,经检察机关起诉,在陕西省勉县已有结果。勉县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罗华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被告人罗华,现年37岁,系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无业人员。该罗曾于1991年1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原汉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1年9月又因犯盗窃罪被宁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08年2月因吸毒被宁强县公安局戒毒所强制戒毒六个月。然而,昔日的牢狱生涯并未洗刷掉其罪恶的灵魂,当看到当地一些人渴望办理驾驶证、营运资格证,但嫌麻烦或担心自己不具备条件,图省事愿意“花钱”,罗华又实施了以欺诈方法非法谋利的行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5日,罗华先后窜至汉中市及宁强、勉县等地,对众多欲办理驾驶证、营运资格证的群众谎称,其是汉中市公安局汉中车管所工作人员或与车管所工作人员有特别的“亲友关系”,虚构其不经考试程序、无需审查能够办理各类车辆驾驶证、营运资格证的事实,并屡屡得手,先后使李天张、鲁强等100余人上当受骗,共骗得群众办证款4026500元,赃款全部用于吸毒、赌博挥霍。

  鉴于被告人罗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予以从轻判处,作出上述判决。同时,法院还判令被告人罗华退赔被害人全部办证款。宣判结束后,被告人罗华表示认罪服法,认真接受改造。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诈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