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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母为65万拆迁款告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9日02: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秋实)本该享受儿孙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之际,年近八旬的李老太却将女儿王娟告到法院,要求王娟返还给她65万元的拆迁款。昨天记者获悉,房山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保管合同纠纷。

  李老太称,近两年她所居住的老宅经过两次拆迁,共获得120万元的补偿款。因为年老多病又不识字,关于拆迁补偿的事宜都由女儿王娟办理,补偿款也由王娟保管。除去这两年的花销和分配给其他子女部分款项之外,目前还有65万元由王娟保管。现在老人想更方便地支配这些钱,所以要求女儿归还自己65万元的拆迁款。

  但女儿王娟认为,自己给母亲保管是担心母亲被别人骗,而且母亲根本用不了这么多钱,自己保管是最合适的,两年间保管得很好,还应该继续由自己保管。

  法官审理此案时,考虑到双方是母女关系,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双方终于从矛盾激烈到心平气和,法官也告诉作为女儿的王娟,属于老人的财产应该由老人自由支配,子女没有干涉老人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王娟分期将65万元拆迁款返还给李老太,母女握手言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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