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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曝光校方造假被杀 凶手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8:36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通讯员苏俊博原银川市新华技术职业培训学校违规发放造假职业资格证书,该校学生赵金泉将此事向媒体曝光,学校法定代表人李建党和校长李艳梅雇凶“修理”赵金泉,最终造成赵金泉死亡。事发后,李建党、李艳梅以及凶手之一李卫东悉数被判刑,另一凶手郭菠逃亡5年后被抓获。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该案终审裁定,维持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菠作出的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2005年4月,从原银川市新华技术职业培训学校毕业的赵金泉发现,学校颁发的职业等级证书为假证,遂回学校交涉,后因退证及经济赔偿问题与校方发生纠纷,赵金泉便将此事反映给媒体。之后,有关部门开始调查新华学校违规发放假职业资格证书一事。

  李艳梅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该校法定代表人李建党,要李建党从西安找人“修理”赵金泉。李建党在西安找到郭菠、李卫东二人。

  2005年5月6日,在银川市兴庆区原红花乡一招待所内,郭菠先用胶带将赵金泉手脚捆绑,将嘴封住,李卫东则手持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向赵金泉的双腿及右臂、右手腕等部位连捅数刀,后逃离现场。赵金泉挣脱后跑出门外倒在马路上,被闻讯赶来的110民警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9月,银川中院审理认为,郭菠与同案犯李卫东、李建党、李艳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原银川新华技术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李建党和校长李艳梅分别被法院判处15年和10年有期徒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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