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蔚华 记者 赵家新) 在1年零1个月的时间里,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3名女性和1名男童。记者昨悉,襄阳市中院重审“杀人恶魔苏世林案”作出判决:再次决定对苏世林执行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还判决苏世林向多名被害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8多万元。
2007年11月,苏世林以查水表为名进入襄城区绿影壁及集锦巷两户居民家中抢劫,并残忍地将居民李某杀害在家中;2008年1月5日,苏世林将21岁女孩孟某骗至丹江路的租住房内,持刀威逼其交出银行卡,并将孟某残忍杀害;2008年4月,苏世林以征婚为名,将女友骗至出租屋,致其昏迷后,窜至女友家中,盗走数百元现金和银行卡;2008年12月下旬,苏世林将李某(女)的儿子绑架,让李某交出2万元,被李某拒绝后,苏世林将李某杀害,次日又将其儿子杀死后分尸丢弃。
2009年12月21日,襄阳市中院以抢劫罪、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苏世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世林不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
判决宣告后,苏世林和被害人家属分别提出上诉。
去年11月10日,襄阳市中院公开重审此案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