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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女孩围殴抢劫室友获刑并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8日00:51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王建忠)本想逞强教训他人,却不想触犯法律因罪获刑。因琐事,17岁的女孩晓君找来“小姐妹”为她出气,五名女孩共同殴打羞辱晓军的室友,并抢走其价值400余元的钱物。因犯抢劫罪,五名女孩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7岁的晓君,初中毕业后,在石河子市一家酒店的KTV打工,她和几个女孩在市区内合租了一套房子。

  去年一月,因琐事,晓君和室友雪莉产生隔阂。晓君还怀疑雪莉背后说她的坏话,于是找了几个“小姐妹”收拾雪莉。去年2月,晓君叫来19岁的徐芝、尚雯和17岁的晓绮、晓凌,把雪莉叫到KTV的一间包厢内,对雪莉进行殴打。

  两天后,晓君在外面喝完酒回到宿舍,又乘着酒兴,再次打骂正在睡觉的雪莉。不堪受欺负,雪莉开始还击,两个女孩厮打在一起。

  见雪莉不服软,晓君决定再给雪莉点“颜色”看看,随即打电话告知尚雯、晓凌、徐芝、晓绮,四人一同赶到晓君的租住房后,五个女孩再次闯入雪莉的房间,对雪莉拳打脚踢,徐芝还把水喷吐到雪莉脸上。

  羞辱、殴打过雪莉后,五个女孩商量如何处置雪莉。在晓绮的要求下,雪莉被迫将一部价值380元的手机交给晓绮,徐芝还把雪莉身上的104元现金抢走。随后五人将抢走的104元现金挥霍。

  遭人殴打抢劫,雪莉报警。徐芝、晓绮、晓君、尚雯、晓凌等五个女孩因涉嫌犯抢劫罪,相继被警方拘留逮捕。雪莉被抢的手机被追回,徐芝的家人也将赃款104元退赔。

  去年5月,检察机关针对此案,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徐芝、晓绮、晓君、尚雯、晓凌犯抢劫罪。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作为被害人,雪莉书面表示:放弃起诉殴打她的五名女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庭上,五个女孩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认可。因晓绮、晓君、晓凌的的辩护律师认为,她们未满18岁,应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了解到:晓绮从小父母离异,一直跟随奶奶生活,过早辍学;晓凌因父亲、哥哥先后去世,无心再继续完成学业。晓绮、晓君、晓凌三人,年仅17岁,她们过早地踏入社会,是非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

  法院审案认为,徐芝、晓绮、晓君、尚雯、晓凌因琐事共同殴打、侮辱雪莉,还胁迫雪莉交出手机,强行抢走雪莉现金104元。五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在抢劫过程中,晓君、尚雯、晓凌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晓绮、晓君、晓凌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三千元;晓绮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二千元;晓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尚雯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晓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一千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还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本案中对晓绮、晓君、晓凌酌情减轻处罚。

  另外,由于雪莉书面表示放弃起诉殴打她的五名女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法院也不予追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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