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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警察收受40万元好处费将杀人案搁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9日03:27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昨天在庭上,站到被告席上的还有4名警察。分别是合川区公安局原政委冯平、合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黄崇军、合川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侦查中队原中队长杨长彬、合川区公安局南津街刑警中队原中队长徐卫红。4人均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前面3人还涉嫌受贿罪。

  检方指控,2003年12月15日,生猪经营户潘某在合川渭溪镇一公路边被人殴打致死。在现场,警方发现了疑似作案人员丢下的两个烟头,送往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做DNA鉴定,调查发现该案可能与潘某从事的生猪收购业务有关,并初步将王洪伟等人列为嫌疑对象。

  不过,冯平受王东明的请托之后,向黄崇军、杨长彬下达“指示”:是王东明的手下所为。但之后就发生了蹊跷的事情:办案民警被莫名其妙地抽出办其他案子,并以没有线索为名来搪塞潘某的家属。为此,冯平、黄崇军、杨长彬收到了王天伦高达40万元的天价感谢费。之后,潘某被殴致死案也被搁置了下来。

  2007年,此事东窗事发,由市公安局直接进行侦破,王天伦又通过中间人向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行贿20万。潘某的命案再次被拖延。直到2009年,王天伦涉黑案发,潘某命案才得以告破。

  民警徐卫红与王东明平时“称兄道弟”。2007年潘某命案重新启动侦查,徐提出让王以游玩为掩护逃避抓捕。后来,徐卫红还给王打电话,转达王天伦的话“事情已摆平,回来上班”。

  在庭上,冯平等4人均矢口否认收了王东明送的钱,并称潘某命案一直没破确实是因没线索才搁置了起来。但遭到公诉人驳斥,证据证明当时有线索可以跟踪追查,就算没有线索,难道就能搁置长达数年不管吗?本组文/本报记者 封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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