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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在楼道泼汽油欲纵火被判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9日01: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穆奕)刘秋生和妻子存在矛盾常年不和,某天突然在楼道内泼上汽油,并多次打着打火机尝试放火,最终被民警制服。昨天记者获悉,刘秋生因放火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40岁的北京男子刘秋生是本市一家搬家公司的员工,家住海淀区一栋高层居民楼。据了解,刘秋生因嫌妻子对他的母亲不好,经常与妻子吵架,事发前正在与妻子闹离婚。刘秋生与母亲居住一间屋子,其妻子居住另一间屋子,平时吃饭都不在一起。

  去年8月7日晚10点,刘秋生喝完酒后又与妻子吵了起来,他的女儿和女婿也赶了过来,此时刘秋生更加生气,于是回到自己住的屋内,拿出一大瓶盛满汽油的大塑料瓶,欲向屋内泼洒。在与女婿的争执过程中,汽油洒到屋内及楼道内。刘秋生回屋拿出打火机,数次准备点火,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及小区保安制服。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秋生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被民警阻止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便对其从轻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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