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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21年来首位女死刑犯当庭感谢法官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9日12:4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2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江姓嫌犯(女,40岁)前年起随机勾搭7名出租车司机佯称包车出游,色诱其上旅馆性交,再以安眠药迷昏劫财,其中3名司机因药性发作溺死于浴缸。台湾“高等法院”昨天(28日)判其死刑,得知被判死刑后江姓嫌犯竟向法官鞠躬道谢。据悉,台湾少有被判死刑定谳女被告,最近枪决的2位女死刑犯是在1989年至1990年间,因毒杀7名邻居幼童及杀害债权人,遭枪决伏法。

  据报道,江姓嫌犯从13年前就陆续犯下12起迷昏出租车司机劫财案,曾遭判刑10年入狱服刑。1年前,江姓嫌犯假释出狱又再以同样手法在新北市等地随机拦出租车,佯称欲包车一日游。江姓嫌犯上车后开始色诱、勾搭7名出租车司机跟她上旅馆,她先以安眠药掺入啤酒让出租车司机喝下,再骗对方躺入放满水的浴缸洗鸳鸯浴,其中3名司机因药效发作昏倒溺水身亡,江姓嫌犯则是抢劫后闪人。其它4名司机虽未遭害命,但均遭迷昏劫财。

  台“高等法院”一审原依强盗且故意杀人罪判江姓嫌犯3个死刑,江姓嫌犯不服强盗杀人罪被判死刑随而上诉。昨天“高院”改依较轻的强盗因而致人于死罪,判江女2个无期徒刑,1个死刑。审判长读完主文后,江姓嫌犯误以为改判无期徒刑,当庭表示请维持原判,判她死刑,让她快去执行,她不再上诉了。(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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