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关注
【阅读提示】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在这个举家团聚的七天假期里,仍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坚守在工作岗位的人来说,他们在法定假日期间(除夕、初一、初二3天)应该享受三倍工资的待遇。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不少用人单位能够重视法定假日期间的三倍工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的做法让这个法律规定变了味、走了形。
绩效工资转移
小齐是一家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员工,大年初一一早,他准时赶到单位上班。小齐告诉记者,过年的班大家都是轮着上的,“今年是我,明年就是你。”对于法定假日的三倍工资问题,小齐告诉记者:“领导在节前明确表示,除夕、初一、初二上班的人都享受三倍工资的待遇。”当记者问“三倍工资是多少钱时”,小齐笑笑说:“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月我的工资是不会变多的。”
小齐告诉记者,他们法定假日的三倍工资来自于他们的月评绩效工资,“这三天给你多发了,那么这个月的绩效工资就会相应减少,其实最后一算,还是一样的。”
发个红包顶替
今年的初二恰逢立春,记者在哈尔滨道里区的一家春饼店看到,从中午开始,这里就顾客盈门,不少顾客都是一家老小一起来“咬春”。不到12点,已经有在门口排号等座位的顾客了。店内的营业员更是里外忙个不停。借着一位营业员收拾桌子的空当,记者问她是否有三倍工资,这位营业员笑笑说:“除夕当天老板给发了200元红包,可能这就是三倍工资吧。”
串休几天补偿
春节之前,王丽所在的一家书店就通知员工,春节期间要照常营业,对于上班的员工可以串休来补偿春节假期。
“今年可以把串休放在春节假期前,也可以放在春节假期后。”除夕当天,仍在上班的王丽告诉记者,她选择了春节前串休,“我们组里已婚女同志多,当
妈的多,春节前休息正好利用一天时间准备一下过年的东西。”
“串休还有三倍工资吗?”记者问。“应该没有吧,往年也都是这样,只串休,没有额外的工资。”王丽告诉记者。
三倍工资不容偷换概念
“转移绩效工资、用红包代替、串休补偿都是在偷换三倍工资的概念,都是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哈尔滨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连红告诉记者。
贾连红律师认为,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合法收入,红包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这些都与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无关,不能用它们来代替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的合法收入。
对于用人单位用串休的方式给予补偿,贾连红律师说:“除夕、初一、初二是法定假日,是不允许用串休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补偿的,而初三到初六是从春节前后两个双休日调过来的,这四天的假期可以串休,如果不串休,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据《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