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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加入微博打拐活动 曾跟踪乞讨团伙到城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17:52  天津网-城市快报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一场由微博发起的解救街头乞讨儿童活动最近正在网上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这场活动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发起,号召微博网友街头随拍乞讨儿童并上传照片,督促警方采取行动。从今年1月25日“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诞生至今,短短半个月,已有千余张照片上传到网上。据报道,截至2月8日,通过网上照片辨认,已发现和解救被拐卖儿童6名。

  记者了解到,很多天津网友也在积极参与这一活动。昨天,天津律师郭栋通过本报宣布实名加入活动,为志愿者和疑似被拐儿童亲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天津网友关注街头乞讨孩子

  昨天下午两点,网友“巴依姥姥”在新浪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天津站二楼候车大厅拍到,一个中年女携孩子逢人便跪要钱。”由于拍照时离得比较远,看不清孩子的脸。

  几天前,网友“气泡或云”上传过一张照片,是在河西区津谊桥下的红绿灯处拍到的乞讨儿童。这位网友说:“天津市内各大路口经常见到这样乞讨的,也有很多年纪小的被大人背着,大冬天孩子脸上都是冻疮,太可怜了!”

  2月6日,网友“宝儿FionaLin”在和平区南京路与滨江道交口的人行天桥上拍到一名两三岁的乞讨儿童:“只会讲叔叔阿姨,跪及坐地,不会行走,身旁无人伴同。”

  还有网友在南京路伊势丹商场门口拍到一名讲普通话的乞讨女孩,在天津站候车大厅拍到一名长着龅牙六七岁的乞讨男孩……

  这些都是1月25日“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开通以来,天津网友或网友拍自天津的照片。最早的一张已经转发了500多次,昨天下午刚刚上传的那张也已经转发了50多次。

  很多网友评论表示对胁迫儿童乞讨行为非常愤怒,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解救乞讨儿童。网友“吃胡萝卜的兔子”称,最近几年,在天津的行车道上多了不少乞讨的大人,有的怀里抱着孩子,有的跟在孩子后面,让孩子在车窗前向过路的司机要钱,“每到那个时候都很气愤,不明白为什么可以有人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乞讨的工具。现在明白了,原来那可能都不是他们自己的孩子。”

  在天津妈妈论坛上,在天津爱车网论坛上,也有网友在发帖。

  借助微博的力量,这一活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公安机关已经表示对此项活动的关注和支持,不少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也表示要为活动出一份力。据报道,截至2月8日,通过网上照片辨认,已发现和解救被拐卖儿童6名。

  对话网友贲绍卓

  跟踪乞讨团伙到城郊深巷

  “他们肯定是有组织的”

  昨天晚上6点多,记者联系到跟踪乞儿团伙的天津网友贲绍卓。这个“80后”小伙爽快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讲述了他跟踪乞儿团伙的经历。他说,贲绍卓是他的实名,他可以用这个名字面对大众,没什么好怕的。

  谈到参与这一活动的初衷,贲绍卓说:“我在网上看到于建嵘教授发起这个活动,我本人非常欣赏于教授的做法。以前,我在逛街时经常能碰到乞讨的孩子,就想过去看一下。那天正好是春节公休,我有时间,就跟着观察了一下午。”

  贲绍卓26岁,广西人,三年前从南开大学毕业后进入联通公司工作。2月6日下午2点半,他在南京路与滨江道交口人行天桥附近看见一名乞讨儿童,随后跟踪观察了一下午,发现这是一个两名妇女带四名小孩的“团队”,其中两名小孩手脚残疾。7点半,“团队”“下班”后,贲绍卓又跟踪他们乘公交车至城郊一个深巷,因为情况不明,手机又没电了,他只得返回,随后将照片发到网上。

  “下了班,我就会上网,浏览一下相关的消息。今天中午,我在网上发现有人在天津站拍了一张乞讨人员的照片,其中的成年人正是我关注的那个团伙中的一个人。我感觉他们肯定是有组织的。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这个组织。”

  参与这一活动,贲绍卓感慨良多:“作为网友,力量肯定是有限的,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应该思考怎么从立法层面、监管层面解决一下,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活动发起者于建嵘

  “我们的目的是要杜绝任何儿童街头乞讨”

  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的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他在微博中介绍,今年1月17日一名母亲让他帮忙发微博,寻找失踪的孩子。微博发出后,立刻引起网友关注。“这个事情过后,不少网友都让我帮忙发寻找孩子的信息。我就专门建立了一个‘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希望通过网友的力量,让丢失孩子的家长看到希望。”

  有网友表示担忧,称这样的救援可能会引发针对乞讨儿童的报复,甚至有网友担心,会有不法分子对乞讨儿童毁容。于建嵘在微博中表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在研究行动策略。我们的目的是要杜绝任何儿童街头乞讨。只要无利可图,就有可能从根本上减少对孩子致残等行为。”于建嵘还透露,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歌手韩红已着手相关提案,还有一些律师、学者、知名人士表示要加入这一队伍中来。

  天津律师郭栋

  愿为微博打拐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下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通过本报宣布实名加入这一活动。他说,他已经着手与活动发起人于建嵘教授进行联系,希望能够为活动出一份力,为志愿者和疑似被拐儿童亲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这样的公益活动,作为法律工作者我责无旁贷,所以先做起来再说。”采访中,郭栋也谈到了微博打拐活动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直接报警更利于解救

  作为律师,郭栋更习惯用法律视角来审视问题。他说,解救被拐卖儿童,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以,一旦网友发现有虐待残害乞讨儿童的现象,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这样更有利于解救。“我尝试着与几位传照片的网友进行联系,一直没有联系上,他们也没在网上留下联系方式,我想提醒网友,如果能在发现情况后直接报警,效果也许会更好。”

  对于有网友提出的要对乞讨儿童进行采血的问题,郭栋称,其实这一点早有法律规定。“2009年7月,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要一律进行采血,经过DNA数据检测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在此,郭栋希望相关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不要用这些照片营利

  关于随手拍照是否侵犯被拍照儿童肖像权的问题。郭栋称,《民法通则》有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在此,肖像权一般指的是利用人的肖像进行经营,像这种以公益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的不涉及侵犯肖像权。”但是,郭栋同时提醒某些单位,切莫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这些照片,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

  把孩子租借别人违法

  活动同时暴露出一个问题,有的儿童可能是在亲生父母的带领下乞讨的,这合法吗?郭栋称:“未成年人父母如果利用未成年人进行流浪乞讨,以达到营利的目的,这种情况如果情节比较严重,还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成年人向残疾儿童的家长租借残疾儿童进行乞讨。这种情况,郭栋认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孩子是人,是不能进行租借的。无论从法律还是伦理道德来讲,都是不能接受的。如果亲生父母把自己的孩子租借出去,那么有关部门或相关亲属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

  禁止儿童乞讨更积极

  作为律师,郭栋呼吁立法部门尽快出台禁止未成年人乞讨的制度,“不是简单的解救,全面禁止儿童乞讨更为积极一些。对于生活无着的儿童,目前,各省市都有救助站,孩子们可以享受救助,不能再让他们上街乞讨了。”同时,郭栋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或拐卖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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