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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离异女子第三次婚姻期间犯重婚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02: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薇)曾两度离异的女子梁某在与第三任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其他男子结婚。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重婚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梁某现年39岁。她与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带着儿子于2007年9月与李先生结婚。2009年3月,因李先生发现梁某与赵先生有不正当关系,且经常争吵,到法院调解离婚。

  2009年5月,梁某与赵先生结婚,但婚后同样经常发生争吵。同年8月,梁某认识了山东人杨先生,并与对方频繁交往。2010年1月,梁某对赵先生谎称自己回四川老家,随后与杨先生在山东办理了结婚登记。

  2010年5月,因与杨先生争吵,梁某和儿子又回到赵先生家居住,并将其重婚之事告诉了赵先生。此后,杨先生发现梁某已与赵先生结婚,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梁某随后被抓,并被取保候审。据悉,送达起诉时,梁某称她于2010年9月底,已与杨先生离婚。

  法院认为,梁某已构成重婚罪。鉴于她认罪态度较好,且已与杨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从轻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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